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記者 姜琳)“最嚴土地政策”為何頻頻被架空?誰來為違規使用土地的決策擔責?審計署日前公佈的13家央企有關審計報告中,華能集團逾8萬畝的違規用地事項引起公眾廣泛關注。儘管事件披露已逾十日,但社會公眾的相關追問和反思仍在持續。
追問之一:8萬畝未批先建用地問題是否糾正?按照審計署公佈的情況,截至2011年底華能75個項目有81266.37畝用地未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手續。如此大面積的非法土地,現在到底情況如何?未取得土地使用證的項目是否停工?針對建設用地,國家有明文規定,法律有嚴格程序。如果是因為損毀林木、破壞環境等問題導致環評未過、手續未批,那麼不僅原有土地應該退還,項目本身也該予以撤銷。
追問之二:涉嫌嚴重違法的土地亂象,是否有人為此擔責?土地管理法已經明確,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的,應對佔地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作為掌管國有資産的央企,更有責任和義務將涉事案由、相關責任、懲處結果一一向公眾交代。
追問之三:還有多少踐越法規的“跑馬圈地”?問題已經公佈,性質不可謂不嚴重,影響不可謂不惡劣。但人們更擔心的是,類似的8萬畝土地違法亂像是否只是“冰山一角”?問題不但關及企業形象,更關係到資源環境保護和美麗中國戰略的實施。相關問題何時能有一個全面徹查?
同樣值得思考的是,在種種看似嚴厲的法規之下,為什麼總有一些部門、企業和個人無所顧忌地肆意違法違規?在國家層面的審計下,如果類似的問題年年發生,甚至成為常態,那麼相關的監管及懲處機制則需要反思,也應當引起全社會的警醒。央企理應成為守法經營的表率、履行社會責任的中堅;同時,制度層面的完善和動真格的懲處,才能徹底讓企業“不敢再犯”,確保法規的嚴肅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