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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掛牌督辦325起案件 嚴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02日 21時31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2日電(記者陳菲)最高人民檢察院偵查監督廳、公訴廳日前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從嚴打擊制售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假劣藥械、農資等犯罪活動,對北京劉某等制售假酒案、河北保定金某等系列銷售假胰島素案等248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和77起假劣藥械、農資案件進行督辦。

    最高檢有關負責人表示,制售不符合安全標準或者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假劣藥械、農資等犯罪活動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必須堅持依法從嚴打擊的原則,符合逮捕、起訴條件的要堅決、及時批捕、起訴。

    通知指出,危害食品安全、假劣藥械、農資犯罪行為可能涉及多種罪名,辦案工作中要具體案情具體分析,根據案件事實、證據以及相關司法解釋等,準確適用法律,把好批捕、起訴關。對於公安機關正在偵查中的這類案件,偵查監督部門、公訴部門要主動介入偵查,積極引導取證,提高訴訟效率和辦案質量。

    通知要求,發現行政執法機關對相關涉嫌犯罪案件該移送不移送的,要依法督促移送;發現公安機關該立案不立案的,要依法監督立案;發現公安機關依法應當提請逮捕、移送起訴而不提請、移送的,要依法追捕、追訴;發現食品、藥品、農業監管等部門失職、瀆職,涉嫌職務犯罪的,要移送偵查部門查處,以確保對此類犯罪予以從嚴打擊。要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工作協調,統一執法標準和尺度,確保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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