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記者李延霞 李文卉)中國保監會4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貫徹落實〈農業保險條例〉做好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鼓勵保險公司進行農業保險産品創新,不斷滿足農民日益增長的風險保障需要。對新型産品,保監會將開闢綠色通道,優先接受報備。
保監會在通知中列舉的新型産品包括開發天氣指數保險、價格指數保險、産量保險、收入保險、農産品質量保險、農村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保監會要求各保險公司堅持以關係國計民生和國家糧食安全的農産品保險、主要畜産品保險和森林保險為發展重點,努力擴大保險覆蓋面。積極推動農作物制種、漁業、農機、農房保險和重點國有林區森林保險的保費補貼試點工作。加大糧食主産區、中西部地區和農業生産大縣農業保險的推廣力度,配合國家種業、海洋漁業發展戰略以及“菜籃子”工程建設有關要求,開發相關險種,積極推進試點。
通知要求各公司加強農業保險風險分散機制建設。按照國家財政部門的相關規定,足額計提巨災風險準備金,提高風險防範能力;認真做好農業保險再保險安排,充分利用國內、國際兩個再保險市場,轉移、分散農業大災風險;按照“主動、迅速、科學、合理”的原則加強農業保險理賠管理工作,提高理賠服務水平,確保賠款及時、足額支付給受災農戶。
保監會同時要求各公司嚴格遵守各項監管要求和財經紀律。不得有通過虛假承保、虛假理賠等手段套取國家財政補貼的行為,不得有不嚴格執行已報備的保險條款和保險費率的行為,不得有平均賠付、封頂賠付、拖賠和無理拒賠等損害投保農戶合法權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