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6日電(記者 林紅梅)交通運輸部自2004年以來共取消和調整了55項行政審批項目,目前的審批項目比2004年減少了50%。
這是交通運輸部新任新聞發言人、政策法規司司長梁曉安6日在此間舉行的例行新聞發佈會上公佈的。
梁曉安介紹交通運輸部近期組織開展清理行政審批情況如下:在國務院公佈的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審批項目中,包括由交通運輸部實施的國際船舶運輸經營者之間兼併、收購審核,承擔船舶油污損害民事責任保險的商業性保險機構和互助性保險機構的確定,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審批,船舶修造、水上拆解地點確定;由省級地方海事機構實施的從事內河船舶船員服務業務審批。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交通運輸部將在已經取消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繼續做好其他非行政許可類審批項目的研究梳理工作。
梁曉安説,從2004年開始,交通運輸部先後7次組織開展了行政審批項目清理工作。他表示,取消和減少行政審批項目後,加強事後監管遠比審批的要求高、責任大。交通運輸部正在研究取消行政審批事項後的管理模式調整的工作,要確保行業管理跟得上、安全不放鬆、服務更到位。同時,還要做好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涉及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修訂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