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南京6月6日電(記者 陳剛)江蘇省政府3日公佈的《2012年江蘇省環境狀況公報》顯示,與2011年相比,按新標準,該省13個省轄市空氣質量無一達標。該省酸雨發生率也上升了9.4個百分點。
江蘇省環保廳副廳長柏仇勇介紹,2012年,江蘇全省環境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平均濃度為92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34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37微克/立方米。
根據國家關於環境空氣質量新老標準執行過渡期的相關要求,以三項主要污染物,按《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評價,13個省轄市環境空氣質量均未達到二級標準。
數據顯示,與2011年相比,江蘇省空氣中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二氧化硫年均濃度分別下降了1.1%、2.9%,但受機動車排氣污染等影響,二氧化氮年均濃度上升了12.1%。
公報同時顯示,江蘇省轄市酸雨平均發生率為36.0%,降水年均pH值為5.04,酸雨年均pH值為4.58。與2011年相比,酸雨發生率上升9.4個百分點,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均有不同程度加強,但發生酸雨的城市數減少1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