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9日電(記者 陳鍵興)國務院臺辦發言人范麗青9日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應詢時表示,《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生效實施近4年,執行成效顯著,有效保障了兩岸同胞權益和交往秩序。
范麗青將該協議執行成效總結為五個方面:一是合作打擊犯罪成效顯著。兩岸警方聯合偵破上萬起電信詐騙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4700多名;聯手破獲一批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大陸警方繳獲各類毒品1720多公斤。
二是遣返通緝犯。大陸方面遣返臺通緝犯288人,台灣警方向大陸遣返4名逃犯。
三是羈押通報。雙方根據協議規定相互通報了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員情況。
四是被判刑人移管。大陸方面向臺方陸續移交了12名病重台灣服刑人員。
五是司法協助。兩岸審判、檢察機關相互委託送達文書、調查取證已逾2萬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