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6月12日電(記者婁辰)山東近日出臺了一系列關於教師編制、崗位設置、職稱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著重解決農村中小學一線教師緊缺、結構性缺編、教師資源配備不均衡等突出矛盾和問題。
記者從山東省教育廳了解到,針對部分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知識老化、難以勝任教學崗位的問題,山東規定各市、縣(市、區)可在現有編制標準核編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以縣為單位,按不超過農村中小學教師編制總量5%的比例核定部分教師機動編制,全部用於補充農村中小學急需的學科教師。
針對教師不能有序流動的問題,山東要求以縣(市、區)為主體,城鎮教師每8年應當到農村支教1年,新進農村教師3年內要安排其到城鎮學校交流1年。中小學教師評審高級教師職稱和競聘高級教師崗位時,須有近5年內在農村中小學從事教育教學工作1年以上的經歷。
針對學校非教學人員比例過大的問題,山東規定教學工作量和教學業績達不到要求的兼職人員不得評審教師職稱和聘用到教師崗位,引導和鼓勵優秀教師熱愛教學一線工作,優秀教師即使兼任了一定的領導職務或管理職責,也不輕易脫離教學一線。
山東是教育大省,截至2012年,山東共有小學專任教師38.26萬人,初中專任教師26.16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