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3日電(記者 朱立毅)國家質檢總局13日公佈了《中國質量獎評審規則》和《中國質量獎評審要點》,廣泛聽取意見,接受社會監督。目前,首屆中國質量獎已進入評審階段,預計今年9月全國“質量月”期間對獲獎組織和個人進行表彰頒獎。
中國質量獎評審週期為兩年,下設質量獎和提名獎。質量獎名額每次不超過10個組織和個人。中國質量獎的評選表彰工作將面向基層和工作一線。評審將實施“一票否決”機制,三年內發生過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或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組織或個人均不得參與評選。
此外,我國將成立中國質量獎評審表彰委員會,作為中國質量獎的組織領導機構,評審表彰委員會由質檢總局、農業部、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門負責同志及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院士、質量專家組成。評審表彰委員會實現評價與監督分離。
記者了解到,中國質量獎在組織評審方面,重點評審質量、技術、品牌和效益4個方面內容,下設若干二級評審項目和三級評審項目,形成依次展開的關係;在個人評審方面,重點評審基本素質、能力水平、成果影響3個方面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