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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涉假冒救護車事件機構被衛生計生委通報批評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6月14日 20時16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6月14日電(記者 呂諾)針對浙江省溫州市急救中心違規派遣“救護車”轉運病人並收取“提成”的事件,國家衛生計生委14日舉行視頻會議,對事件涉及的溫州市急救中心和溫州華僑骨傷科醫院予以全國通報批評,對加強院前醫療急救工作、開展集中整治提出要求。

    6月3日淩晨1時許,患者家屬林女士向溫州市120投訴稱,其致電120急救中心要求派車,而抵達的車輛並不是溫州市急救中心所屬救護車。經溫州市衛生局調查,該假冒救護車係溫州華僑骨傷科醫院自備車輛,由醫院承包給該院職工鄭某和駕駛員胡某。從今年5月起,車輛承包人與溫州市急救中心工作人員林某、厲某、周某、葉某聯絡,要求其提供病人轉院信息,每次給予轉運病人車費15%至20%的提成。5月12日起,林某等4人先後向承包人傳遞轉院信息20余次,從中獲利總計7900元。

    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局長王羽在會上説,此次事件中,溫州市急救中心有關人員違規派遣假冒120救護車轉運病人,並倒賣患者信息從中牟利,忽視患者生命安全,突破了基本的職業道德底線。急救中心領導管理不嚴,溫州華僑骨傷科醫院對醫療安全認識不足、重視不夠,管理存在嚴重缺陷。

    針對該事件暴露出的問題,衛生計生委要求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加大對院前醫療急救事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加強院前醫療急救管理工作。不得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或未經許可的人員執業,不得拒絕、推諉病人,不得因費用等問題拒絕或延誤搶救。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組織轄區內醫療機構開展院前醫療急救的集中整治工作,重點清理整頓違規開展院前醫療急救的車輛。同時,規範院前醫療急救行為,完善規章制度,強化職業道德教育。

    據介紹,溫州市衛生局已對市急救中心主任陳某給予記過處分,對調度科副科長吳某免去職務並降低崗位等級,對溫州市急救中心職工林某、厲某予以開除處分,對臨時聘用人員周某、葉某予以辭退。對溫州華僑骨傷科醫院的相關責任人正在依法處理中。溫州市將開展救護車輛清理整頓活動,規範院前醫療急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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