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6日電(記者徐硙、楊維漢)“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需要著力加強制度頂層設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徐紹史26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時説,推進城鎮化要統籌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財稅金融、城鎮住房、行政管理、生態環境等重要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報告提出,要創新和完善人口服務和管理制度,逐步消除城鄉區域間戶籍壁壘,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佈和社會融合。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按照管住總量、嚴控增量、盤活存量的原則,創新土地管理制度,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滿足城鎮化用地需求。建立可持續的城市公共財政體系和投融資機制,為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和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保障。建立市場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結合的住房制度,推動形成總量基本平衡、結構基本合理、房價與消費能力基本適應的住房供需格局,有效保障城鎮常住人口的合理住房需求。優化行政層級和行政區劃設置,合理增設城市建制,形成設置科學、佈局合理、服務高效的行政區劃和管理體制,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産業結構、生産方式和生活方式。
“要進一步深化改革,創新體制機制,更多依靠市場手段,充分發揮市場作用,破解城鎮化制約因素。”全國人大財經委在一份城鎮化建設情況專項調研報告中提出,圍繞人的城鎮化,要加快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剝離附著在戶籍上的不平等社會福利待遇,努力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在保護農民土地財産權利的同時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確保土地增值收益主要歸農民所有。深化財稅金融和投融資體制改革,建立科學、合理、多元化的城鎮化成本分擔機制,合理確定中央與地方、政府與企業和個人分擔比例和方式,理順勞動力輸出地與輸入地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