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 張曉松、陳菲)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2012年度審計報告時説,中央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但一些部門預算執行仍不到位,預算的約束力有待增強。
中央部門預算執行審計中發現的問題主要有:
——預算執行未完全到位,有的單位還虛列支出、以撥作支。此次審計涉及的部門預算有16%未執行,形成結轉結余356.34億元。
——一些單位仍存在違反財經制度規定等問題。審計發現有關部門多申領財政資金1.87億元,為非所屬預算單位申報預算1.81億元;套取或挪用1.15億元,用於發放津補貼、修建辦公樓等;自定項目收費或攤派3.29億元。
——相關預算管理制度與實際不適應,難以有效發揮約束作用。有的支出範圍規定過於籠統,特別是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劃分不清,有的支出標準不完善。
——政府採購和招投標制度執行不夠嚴格。其中:無預算、超預算採購7.12億元;未經批准採購進口産品或超標準採購等5.17億元;未按規定集中採購或公開招標採購7.46億元。
——一些部門在計劃外召開會議,有的超標準、超範圍支出會議費。審計的45個中央部門本級2012年共舉辦會議8698個,實際支出6.98億元,其中:計劃外召開會議1129個;在非定點場所召開459個;超標準列支會議費3954.61萬元,轉嫁其他單位或擠佔其他支出4036.5萬元。
——因公出國(境)計劃管理不嚴格,部分團組行程及經費使用不符合規定。審計的45個中央部門本級2012年因公出國(境)團組4609個,實際支出12.13億元,其中:884個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277個團組存在出訪人數、天數、地點超規定等問題;無預算、超預算或超標準、超範圍列支出國費3902.93萬元,轉嫁給其他單位出國費用550.13萬元。
——42個部門的決算草案部分內容不夠準確,涉及金額合計40.74億元。
劉家義説,對審計指出的問題,相關部門已整改9.2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