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27日電(記者 張曉松、陳菲)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27日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2012年度審計報告時介紹了國有金融機構審計情況。審計發現,27家分支機構向手續不全或擔保不合規等項目放貸284.43億元。
劉家義説,對5家銀行貸款投放和3家銀行資産負債損益的審計結果表明,這些銀行積極推進經營轉型和業務創新,整體實力持續提升。但有的分支機構在信貸政策執行和業務管理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在信貸管理方面,審計發現,9家分支機構在小企業貸款及出口賣方信貸中額外收費4.21億元;27家分支機構向手續不全或擔保不合規等項目放貸284.43億元。此外,還有183.91億元貸款被客戶挪用;有22億多元被轉入民間金融市場,用於高利轉貸等。
審計還發現,4家分支機構違規虛增存款11.63億元,有的還將同業機構存款作為一般對公存款核算,以滿足考核要求;有18家分支機構用新增貸款或通過第三方企業承接債務等方式置換逾期貸款76.36億元,有的未按實際及時調整資産質量分類,以掩蓋資産質量問題。
劉家義説,當前銀行間債券市場關聯交易輸送利益問題較為突出。審計共發現此類問題11起,涉及非法輸送利益6億多元。
審計指出問題後,相關監管部門和銀行制定完善制度100多項,已收回違規發放或挪用貸款220.3億元,處理69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