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成都7月1日電(記者 陳健)記者1日從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了解到,為確保“4·20”蘆山地震災後重建建築成為群眾的“放心房”,四川省出臺強化監管措施,要求把抗震設防審查作為施工圖審查的重要內容,保證建築材料符合相關標準和設計要求,重點監督查驗抗震設防、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情況。
四川省住建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有關措施,災後重建要嚴格遵守國家基本建設程序以及工期、造價、質量、安全、抗震、節能與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不得以任何名義不履行法定建設程序或者擅自簡化法定建設程序。
據介紹,有關方面對於災後恢復重建工程、抗震加固工程,均按規定納入質量安全監督,並適時組織工程質量和安全檢查,重點監督查驗抗震設防、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情況。不允許以恢復重建工程工期緊,趕工期、搶進度為由,逃避監管。
四川省要求把抗震設防審查作為施工圖審查的重要內容,確保勘察設計質量。在工程建設中,有關單位要科學確定並嚴格執行合理的工程建設週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任意壓縮合理的施工工期;確需調整的,必須經過充分論證,並採取相應措施,增加技術措施費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
根據有關要求,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對工程中使用的建築材料質量負責,保證建築材料符合相關標準和設計要求;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裝,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