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動有效內需,推動轉型升級
——工業和信息化部有關負責人談促進信息消費
新華社北京7月13日電(新華社記者劉菊花)1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了促進信息消費的各項工作,會議要求把握好市場導向、改革推進、需求引領、有序安全發展的原則,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實現“十二五”後三年信息消費規模年均增長20%以上,電子商務交易額大幅增加。
工業和信息化部提供的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信息消費市場規模達1.7萬億元,較上年增長29%,帶動相關行業新增産出近9300億元。預計到2015年,我國最終信息消費規模有望超過3.2萬億元,帶動相關行業新增産出超過1.2萬億元。
“信息消費的快速發展,不僅對當前擴內需、穩增長髮揮了重要作用,也有利於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對促進我國消費結構升級、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具有重要意義。”工信部有關負責人13日對新華社記者詳解了我國促進信息消費的政策措施。
加快信息基礎設施演進升級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實施“寬帶中國”戰略,加快網絡、通信基礎設施建設和升級。推進光纖入戶,大幅度提高網速。提升3G網絡覆蓋面和服務質量,推動年內發放4G牌照。全面推進三網融合,年內向全國推廣。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我國發佈實施“寬帶中國”戰略,將加快寬帶網絡升級改造,推進光纖入戶,統籌提高城鄉寬帶網絡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開展下一代互聯網示範城市建設,推進下一代互聯網規模化商用和下一代廣播電視網規模建設。
同時,我國將加快設立電信普遍服務基金,研究建立更廣泛的電信普遍服務目標。持續推進電信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統籌互聯網數據中心等雲計算基礎設施佈局。“各級政府要將信息基礎設施納入城鄉建設和土地利用規劃,給予必要的政策資金支持。”
針對消費者關心的4G牌照問題,這位負責人表示,將根據企業申請情況和所具備的條件,推動年內發放4G牌照,加快推動我國4G的産業化發展。
他透露,今年三網融合工作將加快電信和廣電業務雙向進入,在試點基礎上於今年下半年逐步向全國推廣。推動中國廣播電視網絡公司加快組建,推進電信網和廣播電視網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加快推動地面數字電視覆蓋網建設和高清交互式電視網絡設施建設。鼓勵發展IPTV交互式網絡電視、手機電視、有線電視網寬帶服務等融合性業務,帶動産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發展,完善三網融合技術創新體系。
當前,我國信息基礎設施水平有待提升,區域發展不平衡,寬帶接入成本較高。
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基礎電信運營企業要增強服務能力,實現電信資費合理下降和透明收費。“我們鼓勵民間資本參與寬帶網絡基礎設施建設,將擴大民間資本開展移動通信轉售業務試點,支持民間資本在互聯網領域投資,鼓勵民間資本以參股方式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
提升公共服務信息化水平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加快實施“信息惠民”工程。建立公共信息服務平臺,推進教育、醫療優質資源共享,普及應用居民健康卡,加快就業信息全國聯網。推進金融IC卡在公共服務領域應用。在有條件的城市開展智慧城市試點示範建設。要豐富信息産品和信息消費內容。鼓勵智慧終端産品研發,通過創新供給引導消費。拓展新興服務業態,開展物聯網重大應用示範,大力發展電子商務。
這位負責人表示,國家鼓勵智慧終端産品創新發展。“面向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熱點,我國將加快實施智慧終端産業化工程,支持研發智慧手機、智慧電視等終端産品,促進終端與服務一體化發展。”
當前我國現有體制機制不太適應信息消費發展要求,行政許可審批多、準入門檻高、程序複雜,公共信息資源開放共享不足。
“為此,下一步國家將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著力消除阻礙信息消費的各種行業性、地方性、經營性壁壘。”他透露,在已取消部分行政審批項目的基礎上,年底前我國將再次取消或下放電信資費、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證、信息系統工程監理單位資質認證和監理工程師資格認定等一批行政審批、管理事項。
構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費環境
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要依法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規範信息消費市場秩序,提高網絡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目前我國網絡認證體系不健全,個人信息保護和信用體系建設亟待加強,企業惡性競爭、侵犯消費者權益的事件時有發生。
對此這位負責人表示,我國將推進身份認證、網站認證和電子簽名等服務,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同時,推動互聯網金融創新,規範互聯網金融服務,開展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設施認證,建設移動金融安全可信公共服務平臺,推動多層次支付體系的發展。“我們將推進國家基礎數據庫、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等數據庫的協同,支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據他透露,我國將進一步落實全國人大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推動出臺網絡信息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明確互聯網服務提供者保護用戶個人信息的義務,制定用戶個人信息保護標準,規範服務商對個人信息的收集、儲存和使用。
在規範信息消費市場秩序方面,我國將依法加強對信息服務、網絡交易行為、産品及服務質量等的監管,查處侵犯知識産權、網絡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我們將著力完善企業爭議協調機制,防止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這位負責人強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