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杭州7月23日電(記者方列)“對於造成冤假錯案的責任人,無論在職還是退休,無論是否離開公安系統,都要追究到底!”浙江省省委常委、公安廳廳長劉力偉在對杭州兩起錯案進行反思時表示。浙江省今後將取消全省打防控考核和綜合考評,不再搞破案率、批捕率、起訴率等排名通報,要把更多精力放到優化執法質量考核和強化民警能力素質上來。
今年以來,杭州兩起發生在十多年前的錯案相繼被糾正之後,引起廣泛關注。在浙江省公安廳舉行的“防止冤假錯案底線”座談會上,省公安廳領導班子成員和11個市公安局長等交流學習,反思杭州兩起錯案的深刻教訓。
劉力偉認為,發生兩起錯案時,我國刑事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公安機關內部管理也不是很規範,刑事技術水平也沒有現在這麼高。而且在長期“嚴打”的環境下,不少辦案民警形成了重打擊輕保護、重破案輕辦案、重實體輕程序、重口供輕物證的思維定式,加之案多人少,這些因素疊加在一起,最終導致了錯案的發生。杭州這兩起錯案暴露出當時的辦案單位在案件質量內控機制方面不完善,教訓是必須嚴格依照法定的權限、時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切不可受輿論壓力、外部壓力以及立功心切等因素影響而突破法律底線,違法違規辦案。
據了解,浙江省今後不再搞破案率、批捕率、起訴率、退查率等排名通報,也不再下達刑事拘留數、發案數、破案率、退查率等指標,將進一步優化執法質量考核,引導各地把更多精力放到提升民警的能力素質建設上,這也是防止冤假錯案的基礎性工作。
劉力偉強調,對於造成冤假錯案的責任人,無論是在職民警還是退休民警,無論是仍在公安還是調離公安,走到哪也要追究其紀律和刑事責任;榮譽、記功、獎勵一律撤銷。而經公安機關領導審批後發生冤假錯案的,領導也得承擔責任。對於案件出現其他質量問題的,也要追究主辦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