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3日電(記者呂諾)國家衛生計生委23日通報,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廣東高州市人民醫院9個科室的39名醫務人員收受藥品回扣共282.8萬元,部分管理幹部還通過洩露統方信息收受好處費。有關部門已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據通報,涉嫌犯罪的該院工會副主席、原財務科主任兼主辦會計陳某和兩名醫藥企業負責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高州市衛生局局長、黨組書記龔某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記過處分,高州市人民醫院院長、黨委書記葉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免去院長、黨委書記職務,其他4名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也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9名直接收受藥品回扣的科室主任和涉案金額較大的醫生,受到撤職、吊銷執業證書、暫停執業活動等處罰。
衛生計生委通報強調,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單位要與檢察、公安等執紀執法機關加強商業賄賂“共防共治”,保持查辦案件高壓態勢,嚴肅查處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工程招投標、項目合作等環節的商業賄賂案件,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絕不姑息。要改進和完善藥品耗材集中採購工作機制,著力解決部分藥品耗材價格虛高問題,最大限度壓縮不法企業實施商業賄賂的空間。建立科學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降低公立醫院對藥品收入的依賴程度。推動醫藥價格政策改革,遵循醫療技術服務的內在規律,逐步理順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創新醫務人員分配激勵機制,建立符合醫療衛生特點的薪酬制度,完善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價值的收入分配機制,開“前門”,堵“後門”,從體制、機制、政策方面著力剷除行業不正之風賴以生存的土壤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