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7月29日電(記者 劉詩平、陳雯瑾)中國銀監會29日宣佈,已于近日發佈《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指引》,強化資本治理與風險管控,進一步明確今後銀行業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發展方向和路徑。
《指引》內容包括:規範董事會運作及董事履職要求;做實監事會職責;加強主要股東行為約束;強化商業銀行戰略規劃和資本管理;增加對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的具體規定,對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有效的問責機制和透明度建設提出明確要求。
《指引》指出,明確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公司治理的評估、指導與干預職能;確保《指引》與國際最佳實踐同步,使用新的公司治理定義,提出利益相關者的概念,即銀行的公司治理應履行對存款人、僱員等的權利保護責任等。
銀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有效的公司治理是商業銀行健康、可持續發展的基石,也是銀監會對商業銀行法人監管的重點。自2010年以來,銀監會針對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公司治理存在的問題,借鑒金融危機以來國際監管改革經驗,全面考慮國內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公司治理方面的異同,制定了適用於我國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指引》。
業內人士指出,當前新的形勢和行業的不斷發展對商業銀行公司治理提出更高要求,從前期探索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銀行業現代企業制度、構建“三會一層”架構和推進股份制改革,向現階段進一步優化公司治理運行機制,著重提升決策科學性和制衡有效性轉進。總體來看,《指引》明確了今後銀行業金融機構公司治理的發展方向和路徑,將對我國銀行業持續、健康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