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背景:5年,5起
——反壟斷法實施5年來調查、處理的價格壟斷大案
新華社北京8月7日電(記者 江國成)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7日宣佈,對廣州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業價格壟斷行為開出總計近6.7億元的天價罰單,這也是我國反壟斷法實施5年來反壟斷部門開出的最大罰單。以下是反壟斷法實施5年來調查、處理的價格壟斷大案:
2013年3月中旬,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開始調查上海黃金飾品行業協會涉嫌黃鉑金飾品價格壟斷問題。此案處罰決定不久將公佈。
2013年2月22日,茅臺和五糧液公司因實施價格壟斷行為,分別被貴州省物價局和四川省發展改革委依法處以2.47億元、2.02億元的罰款。
貴州省物價局稱,2012年以來,茅臺酒銷售有限公司通過合同約定,對經銷商向第三人銷售茅臺酒的最低價格進行限定,對低價銷售茅臺酒的行為給予處罰,達成並實施了茅臺酒銷售價格的縱向壟斷協議,違反了《反壟斷法》,排除和限制了市場競爭,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同日宣佈,對宜賓五糧液酒類銷售有限責任公司限定全國經銷商向第三人轉售商品最低價格,與經銷商達成並實施白酒銷售價格縱向壟斷協議的行為罰款2.02億元。
2013年1月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宣佈,2001年至2006年,韓國三星、LG,中國台灣地區奇美、友達、中華映管和瀚宇彩晶等6家企業合謀操縱液晶面板價格,在中國大陸實施價格壟斷行為。發展改革委已決定給予其嚴厲處罰,包括責令退還、沒收和罰款總金額達3.53億元。
三星等6家企業在中國台灣地區和韓國共召開53次“晶體會議”,會議輪流承辦,基本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交換液晶面板市場信息,協商液晶面板價格。在中國大陸境內銷售液晶面板時,涉案企業依據晶體會議協商的價格或互相交換的有關信息,操縱市場價格,損害了其他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2011年11月14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宣佈,山東濰坊順通醫藥有限公司和濰坊市華新醫藥貿易有限公司非法控制抗高血壓藥復方利血平原料藥,哄抬價格、牟取暴利,被沒收非法所得和罰款逾700萬元。
當時,我國僅有兩家企業正常生産復方利血平的主要原料藥鹽酸異丙嗪。當年6月9日,山東順通和山東華新分別與兩家鹽酸異丙嗪生産企業簽訂《産品代理銷售協議書》,壟斷了鹽酸異丙嗪在國內的銷售。此後,兩家公司將銷售價格由每公斤不足200元提高到300元-1350元不等。多家復方利血平生産企業無法承受,被迫於當年7月全面停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