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將於10月1日實施。8月8日,國家質檢總局通報了汽車三包規定實施準備工作的進展,並對消費者關心的問題進行了回答。
按照質檢總局計劃,8月底前,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將完成汽車三包專家管理、備案與發佈管理等系統的全面測試和試點運行。8月中旬,中國汽車三包網將正式投入使用。9月中旬建成全國汽車三包爭議處理技術專家庫並實現各地專家入庫。
三包規定並未縮水,不會公佈裁決專家名單
此前《家用汽車産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範圍及三包憑證》把一些零部件排除到三包範圍外,引起廣泛關注,消費者關心此舉會令三包規定縮水。對此,質檢總局質量司産品質量處處長巫小波解釋説,此舉不會對三包規定造成影響。
巫小波表示,該標準的表述是:生産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的汽車總成和系統的主要零部件應“至少包括”標準所列的範圍。就是説標準列出的是最低範圍。同時,該標準規定,生産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的易損耗零部件和需要定制的特殊零部件“不應超出”標準所列的範圍。一個“至少包括”、一個“不應超出”,就是為避免個別汽車經營者通過調整範圍損害消費者權益。
針對三包規定執行過程中的裁決公正性問題,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主任陳玉忠表示,按規定糾紛應由專家庫來解決。三包規定正式實施之前,會公佈專家庫人數。
他表示,質檢總局將從三個方面保證專家的客觀公正:一是把好專家入庫關,保證專家的覆蓋範圍;二是把好專家選擇關,不僅專家業務水平要滿足需要,而且還要和爭議雙方都沒有利害關係;三是每一次專家參與三包爭議處理後,他的信譽將被記錄入庫,如果發現跟管理辦法不符,該專家將被解聘。但為了保證專家裁決時不受影響,同時尊重專家的隱私,專家名單將不會對外公佈。
退換車可再次出售,三包規定對車價影響不大
圍繞退換汽車産品時稅費如何處理的問題,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汽車專家吳友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五十四條,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險責任開始前,應該退還保險費;保險責任開始之後,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扣除保險之日起到保險之日止的費用。而購置稅方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車輛購置稅稅收政策及徵收管理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也做了相關規定。
此外,吳友生告訴記者,企業能夠把退換回的車修復後再次出售。但再次銷售時,應該向購買者明示,並説明當初的退換原因。
隨著三包規定實施期限逐步臨近,消費者擔心三包規定會不會增加企業成本,從而導致車價上漲。對此質檢總局缺陷産品管理中心汽車專家王凱明告訴記者,三包規定實施有利於促進市場有序競爭和良性發展,不會也不應該對市場價格造成過大影響。
他表示,我國汽車市場是充分競爭市場,産品的市場份額歸根到底是由産品定位、質量、營銷以及售後服務諸多因素決定的,企業只有提供性能優良、品質可靠、價格合理、服務到位的産品才可能贏得消費者,才可能更好地生存發展。因此,産品價格最終是由市場規律和供求關係決定的。(記者 程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