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8月16日電(記者 王研)雲南省曲靖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下午對被告單位雲南豐瑞油脂有限公司、雲南豐瑞糧油工業産業有限公司及趙建國等15名被告人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公開宣判。法院一審判決豐瑞油脂公司和豐瑞糧油公司分別被處罰金2.5億元和5000萬元。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趙建國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罪,判處被告人吳慶偉有期徒刑1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75萬元;其他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至10年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同時判決繼續追繳違法所得。
法院審理查明,趙建國、吳慶偉于2001年3月和2010年5月,先後在昆明市官渡區涼亭村、嵩明縣楊林工業園區華獅路交界處成立了豐瑞油脂有限公司和豐瑞糧油産業有限公司。趙建國佔股份的70%、吳慶偉佔股份的30%。兩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係被告人趙建國。
2002年至2012年3月,豐瑞油脂公司、豐瑞糧油公司向四川省資陽市富友畜産品有限公司、江蘇省無錫市福福商貿有限公司、山東青州市益豐油脂有限公司、江蘇鹽城市亭湖區其恩豬油加工廠、山東興泉油脂公司、天津市利洪德油脂有限公司及王衛傑、張紹忠、張家容、陳生、王正勇、黃慧華、余明奇、樊光才、王明芳購進豬肉或魚肉的加工廢棄物加工的非食品原料共計2.89萬餘噸,合計14723萬餘元。先後在豐瑞油脂公司、豐瑞糧油公司生産“吉象”牌“食用豬油”,銷售到省內大理、麗江、紅河等地。
曲靖市中院認為,豐瑞油脂公司、豐瑞糧油公司均已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節特別嚴重。在單位犯罪中,趙建國、吳慶偉、余照全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李王林、馮純、付兵、吳雲飛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均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告人張紹忠、張家容、陳生、王正勇、黃慧華、余明奇、樊光才、王明芳,明知豐瑞油脂公司、豐瑞糧油公司生産食用油,而向其提供用各類肉及肉製品加工廢棄物等加工的非食品原料,應當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共犯論處。
據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一審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