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被曝光的兩件事情引起廣泛關注。在河南林州,一個民警疑似酗酒後突然搶走路人懷裏7個月大的女嬰,舉過頭頂後猛摔在地,造成重傷。而在鹿邑縣,一名副縣長在執行公務過程中,口無遮攔,雷語不斷,“你就是屁”等罵聲不絕於耳。
在群眾的強烈譴責中,摔嬰民警17日已被依法刑拘,而此時,距孩子被摔已經蹉跎了一個多月;那個“發飆”副縣長據説也會因“言語不當”受到處理。面對這樣的結果,人們心裏依然難以平靜。不管是“酒後失德”,還是“衝動失語”,從中折射出的作風之弊、行為之垢,很值得我們警思。
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正在踏實有力地開展,各地各部門都在認真查找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狠剎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歪風。面對警察涉嫌酗酒傷人的惡性事件,林州市有關部門卻只關了當事人15天禁閉,之後讓其班照上、警服照穿,如此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怎能讓群眾看到秉公執法的決心?面對孩子的傷痛、群眾的反映,相關部門的領導幹部卻不聞不問、顧左右而言他,告訴記者“我不知道,你別問我,去問別人”,直到媒體廣為報道,才“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這是不是一種無視群眾疾苦和呼聲的官僚主義態度?至於那位副縣長,已經用言語、腔調給自己畫了像。看看視頻記錄,“劉政(原縣長)簽字等於零”、“找誰都無所謂”、“整個鹿邑縣沒有一個像我這樣的縣長”……令人哭笑不得的狂妄語氣中,哪有半點人民公僕的味道?
不只是對群眾的冷漠,還有對法治的漠視。民警摔嬰,是執法者犯法,必須依法追究刑責,理應迅速查清事實、嚴懲不貸,如果僅僅關個禁閉、略施薄懲,法律的權威何在?而鹿邑的那個副縣長,執行公務時酒氣熏天,與別人發生爭吵後竟然大發官威,口口聲聲稱別人“法盲”,對與自己爭執的人,卻當場命令派出所人員“搞他們”,最終將對方拘留10天。這種霸道做派,到底誰是“法盲”,不是已經清清楚楚了嗎?
中央多次強調,各級領導幹部要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動發展、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努力推動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環境。然而,像林州處理涉事民警、鹿邑副縣長“發飆”這樣以內部懲戒取代司法程序、用“土霸王”作風以權壓法的現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門仍然存在,在一些領導幹部身上更是“久病不覺”,成為建設法治中國的“攔路虎”。一旦心裏不信法、辦事不依法、處置不循法,幹部手中的權力就會不受約束,變得無法無天、恣意妄為,這方面的教訓數不勝數,值得高度重視。
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中央一再要求各地各部門要針對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邊學邊改、立行立改,力求實效。發生在林州和鹿邑的這兩起事件,提供了反面典型。這再一次説明,一些人並未把群眾放在心上,也沒把作風頑疾當回事,患上了對上不以為然、對下無動於衷、對法漠然置之的“冷漠症”。如果任其氾濫發展,只會讓群眾寒心,讓活動效果大打折扣,使黨和政府損傷公信力。
對症下藥,才能藥到病除。對此類“四風”問題,不能蜻蜓點水、點到即止,就得用思想、法律、制度的“三昧真火”來“拉雜摧燒之”。以壯士斷腕的勇氣排毒去病,以鳳凰涅槃的改造實現自我凈化,才能真正扶正祛邪,在作風上面貌一新,交出人民滿意的教育實踐活動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