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2010年9月接學生資助辦事處報告,懷疑有人使用虛假文書向辦事處申請免入息審查貸款。相關貸款額從4.8萬到6.96萬元(港元,下同)不等,涉及總額超過300萬元。當年10月起,警方共拘捕71人,年齡介於19至56歲。他們涉嫌用學生身份串謀教育機構仲介人提供虛假文書,向學生資助辦事處騙取貸款。
經深入調查,警方落案控告34名貸款申請人及1名男仲介人詐騙或串謀詐騙。法庭聆訊于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期間進行。35名被告全部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刑由12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8個月監禁不等,其中4人須向學生資助辦事處償還已獲得的貸款,總計16萬元。(記者 葛瑜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