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克強21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出臺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措施,再取消一批評比達標表彰評估項目。
李克強總理履新伊始就明確指出,機構改革的核心是轉變政府職能,要把錯裝在政府身上的手換成市場的手,並且表態,新一屆政府下決心再削減三分之一以上行政審批。
截至目前,國務院已經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累計215項。今年4月24日、5月6日,國務院先後兩次召開常務會議,分別取消和下放了71項、62項行政審批事項;6月19日,又取消和下放了32項行政審批事項;7月22日,國務院再度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
出臺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措施,是行政體制改革的一項配套措施,也是堅定不移、持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的又一重要舉措,有利於防止審批事項邊減邊增、明減暗增,進一步為企業“減負鬆綁”,激發市場活力,營造公正發展環境。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更是明確依法設定行政許可必須做到“三個嚴格”,讓行政審批走出“邊減邊增”的輪迴。
一要嚴格設定標準。堅決控制新設對企業投資、産品、生産經營和資質資格的行政許可,放寬社會資金準入。能通過技術標準、規範等其他管理手段或措施解決的,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能通過設定一個行政許可解決的,不得設定多個行政許可。
二要嚴格設定程序。對確有必要設定的行政許可,要加強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審查,並廣泛聽取意見。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不得設定。召開聽證會要真實反映民意,防止成擺設。
三要嚴格對設定和實施行政許可的監督。各部門要公佈其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目錄,並定期評價,及時提出修改或廢止建議。實施行政許可,要明確責任、權責一致,注重事中事後監督。對違法設定許可和增設許可條件,或以登記、備案、年檢、監製為名行許可之實的,要堅決糾正、嚴肅處理,特別要制止以許可增加收費的行為。
李克強總理反復強調,在轉變政府職能、削減行政審批上,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打折扣、做選擇、搞變通,決不允許相互扯皮、推諉拖遝,明放暗不放。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是釋放改革紅利、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一招,只有堅決地落實好,才能更好地激發市場主體的發展活力和創造力,才能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加法”。(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