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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規範國企薪酬關鍵是讓隱性收入“顯形”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8月22日 20時34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8月22日電(記者 鄭曉奕)今年的國企職工薪酬調查,納入了工資外收入情況,引發外界對規範國企收入的期待。此次調查能否如外界所願,在規範國企職工收入上有所進展,尚不得而知,但僅就摸底“隱性”收入本身而言,仍然值得關注。

    對於廣大職工而言,薪酬是主要收入。但是,人們日常所謂的薪酬並不代表全部收入,早已成為公開的秘密。正因如此,企業職工到底收入多少,企業內外收入差距到底有多大,似乎成了一個越來越難解開的謎團。讓“隱性”收入“顯形”,不僅應當成為規範國企職工收入的重要內容,而且應當成為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重要內容。

    國資委此次要求國企填報的工資外收入情況包括職工福利性收入、補充養老保險費(企業年金)、補充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各類商業保險及其他內容。項目看似不少,然而如果更全面些論,似乎還應包括國企經營的“三産”收入以及職工持股分紅收入等,這些正是國企不為外人所知、又備受公眾詬病、代表國企職工高薪福利的隱性收入。

    國務院2月公佈的《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要推動形成公開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使“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護,過高收入得到合理調節,隱性收入得到有效規範,非法收入予以堅決取締”。國資委啟動這次調查,可以視為對《意見》的積極響應,意味著國資委正在著手研究國企系統收入分配改革的配套方案和實施細則。摸清國企職工工資外收入情況,將為國資委調整規範國企隱性收入提供決策參考信息,使下一步改革措施更加有的放矢。當然,這還要建立在相關國企填報的調查內容如實準確的基礎上。

    讓國企隱性收入“顯形”,使其成為職工薪酬收入合法規範的一部分,不再“體外循環”、不見陽光,一方面要加強制度建設,明晰哪些是工資外收入、如何合理髮放和使用工資外收入,另一方面國資委作為出資人也應加強監管,對肆意發放福利、高額繳存公積金等違規行為加大懲處力度。此外,既然是國家所有的企業,國企就應加強信息公開,讓社會了解國企職工的薪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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