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3日電(記者于文靜)為切實做好礦山、尾礦庫以及可能受山洪、洪水影響的化工企業等的汛期安全生産工作,國家防總辦公室與安監總局23日聯合向各省區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各流域防汛抗旱總指揮部、有關中央企業發出緊急通知。
通知要求,在9月中旬前,結合正在開展的安全生産大檢查,相關部門要認真排查可能由洪澇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的隱患。礦山企業要堅決杜絕淹井(礦)事故的發生;周圍存在山體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脅的建築施工企業工地、企業生産廠房、物資存放場地、宿營地等,要加強巡視檢查,提前採取防範措施;設有尾礦庫的企業要加強監測監控,防止潰壩事故發生;可能受山洪、洪水影響的化工企業要做好産品和原材料的管理。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加強汛期應急值守工作,完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強化應急物資保障,及時預報預警。認真研判氣象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的風險,根據有關部門發佈的預警信息,有針對性地提出措施建議,督促指導有關單位提早做好洪澇災害引發各類生産安全事故的防範應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