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義烏市正深入推進國際貿易綜合改革試點,積極探索新型貿易體制機制。作為開放型經濟服務環境的重要一環,如何提高法院涉外審判工作水平至關重要。對此,義烏市人民法院代院長錢建軍告訴記者,自2005年6月成為全國首傢具有涉外民商事管轄權的基層法院以來,義烏法院實施精品戰略,用好用足涉外管轄權,積極探索具有地方特色的審判規律,努力使涉外審判成為法院服務大局的一項品牌工作。
特色審判助推改革試點
義烏是國際化程度較高的城市,外向型經濟比較發達,今年上半年,海關實際監管出口集裝箱35.5萬標箱,同比增長22.3%,自營出口94.3億美元,同比增長408%。持續繁榮的國際貿易背後,也帶來了大量涉外民商事糾紛,從2005年6月至2013年6月,義烏法院共受理涉外民商事案件954件,審結870件,涉案標的額達4.7億元。
與國際貿易相適應,義烏法院涉外民商事案件呈現一系列地方特色,如以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不當得利糾紛為主,案件類型比較集中,案件多,但標的額小,境外當事人地理分佈廣泛,境內當事人在外貿經驗和糾紛處理上存在不足。
針對這些特點,義烏法院圍繞精品戰略總思想,改革創新破解難題,銳意進取精益求精。在審判業務上,進一步強化涉外民商事案件管理規範化、流程科學化、裁判精品化;在改革創新上,積極爭取擴大義烏法院管轄權,多試點,破難題,提效率,抓特色;在服務大局上,強化宣傳充分發揮裁判引導作用,通過調解化解矛盾促和諧、提質效;在隊伍建設上,鍛造一支涉外審判的精英隊伍,以精英法官出精品案例。
精品案例展示公正公信
高露潔棕欖公司訴義烏某公司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一案,針對被控標識歷經商標註冊證公告無效程序、駁回復查程序和行政訴訟程序,最終義烏法院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使用的標識侵犯了原告的註冊商標專用權,並判令被告賠償損失40萬元。
今年6月,上述案例被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優質品牌保護委員會(簡稱品保委)評為2012-2013年度知識産權保護最佳案例。品保委推薦理由是:該案的影響覆蓋南美洲和非洲的多個國家,因高露潔棕欖公司在中國法院的勝訴,這些國家對被告生産的侵權牙膏作出了臨時進口禁令。
該案從理論價值角度明確了錯發的商標註冊證不能作為權利依據,其權利應視為自始不存在,這對於解決類似問題具有指導意義。因此,該案是義烏法院實施精品戰略,展示公正公信的一個縮影。
義烏法院的涉外裁判文書都冠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每一份裁判文書都代表著中國司法審判的國際形象,裁判文書的瑕疵或者程序的不規範,更容易引起當事人,特別是外方當事人對中國司法公正的懷疑和猜忌,甚至釀成外交事件。
為此,義烏法院本著平等保護的宗旨,實施精品戰略,加強精細化管理。從職能劃分、合議庭分工、案件流程等方面著手,規範審判管理運行機制;從庭長例會制度、疑難案件圓桌討論制度、大案要案風險評估制度著手,確保關聯案件做到同案同判,疑難複雜敏感案件得到妥善解決;從案件分析評查制度、檔案歸檔交叉檢查制度、臺賬登記制度著手,做到查漏補缺、總結審判經驗,提高審判質效。通過系列的資源整合、優化和規範化建設,構建了一套運行科學、高效權威的涉外案件審判體系和工作機制。在審結的870件案件中,二審發改瑕疵率僅為0.3%。
司法創新演繹“敲糖幫”精神
浙江某服飾公司起訴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糾紛中,4位被告均是俄羅斯人,為了一個案件的訴訟,原、被告雙方先後聘請了8名翻譯,甚至發生了翻譯在庭審中離開趕飛機的事情。為此,法院又代為聘請翻譯。原、被告及法院為此花費了大量的精力。
翻譯問題涉及到案件審理的及時性、可靠性,義烏涉外民商事案件涉及美國、英國、俄羅斯等50個國家和地區,分佈地區廣、散,涉案當事人外資企業以杭州、寧波等地的居多,義烏涉案當事人以自然人居多,語言問題容易成為雙方溝通的障礙。雖然,2008年9月,省高院與省翻譯協會共建了法律翻譯人才庫,翻譯問題得到一定的緩解,但該翻譯人才庫人員少,費用高,距離義烏路途遙遠,不能滿足訴訟需求。
為此,義烏法院涉外審判部門設計了一張表格,記載了各國語言翻譯人員的聯絡方式,特別是一些小語種的翻譯人員。製作這張表格,花費了審判人員的巨大心血,是靠多年積累以及外事辦、翻譯公司、高校老師的通力合作形成的。目前為止,該院沒有一起案件因翻譯問題而影響審判工作。
義烏涉外案件數量大,新類型多、新困難多,翻譯難、執行難、外籍當事人主體不明等常見老難題也一直存在。面對這些老問題、新情況,義烏法院涉外審判法官發揚“敲糖幫”敢拼敢闖敢為天下先的精神,一方面,在三合一、部分專利案件試點審判的基礎上,繼續積極爭取試點擴權;一方面勤練內功,在送達、邊控、公證認證、翻譯等方面採取靈活有力的措施,在保證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儘量縮短審理期限,提高審判質效。
在審結的案件中,平均審理天數129天,482件在3個月內審結,200件在3個月至6個月內審結,兩者佔結案總數的78.4%。
訴訟調解彰顯東方魅力
從2012年5月份開始,路易威登馬利蒂(LV)陸續將侵犯其商標權的17名被告訴到義烏法院,要求判令各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經濟損失。其中一名被告是做外貿尾貨生意的,他表示自己收購的這些尾貨,出賣方都是當垃圾處理的,貨物收購來後就一直放在倉庫裏沒有打開包裝查驗,在工商部門檢查時,才發現自己收購的尾貨侵犯了別人的商標權,現在要賠償20多萬元,非常不合理。有的被告則表示,自己就用了那麼一朵四瓣花,這種花很普通,小孩子也會畫,根本想不到這麼常見的花朵已經成為了世界馳名商標,現在成了被告很冤。
為此,承辦法官向原、被告宣講有關法律知識,等雙方預期的差距逐漸縮小後,多次組織調解,最終該系列案1件判決、4件撤訴、12件調解結案,並且全部案件均履行完畢。此外,施華洛世奇等國際知名公司先後多次向義烏法院贈送錦旗,感謝承辦法官不辭辛勞的調解工作。
因為文化背景的不同,曾經有些外籍當事人對調解持懷疑態度,但通過化解矛盾衝突、提高案件履行率、保證高質量審判和法院長期宣傳調解的優勢,現在許多外籍當事人改變了對調解工作的看法,從懷疑到信任,甚至主動提出調解。
截至2013年6月,在審結的870案件中,調解撤訴604件,調撤率達69.3%。
近年來,義烏法院在公正高效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同時,還十分注重延伸審判職能,通過公開裁判文書擴大司法裁判引領作用,設立裁判文書網絡公開制度,將符合要求的裁判文書全部上傳至知識産權裁判文書網、浙江省高院外網、義烏法院外網。
同時,通過擴大宣傳陣地提高全民法律意識,利用調解、庭審現場,法治宣傳日主題活動,培訓講座,報刊、電視、網絡等媒體進行全方位、立體式宣傳,編寫、發放《企業經營、市場貿易常見法律風險提示手冊》、《涉外審判案例彙編》。義烏法院還通過發送司法建議規範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如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有的境外公司駐義代表機構從事經營行為,便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出司法建議,建議對該經營行為作出查處。(記者 蔣東曉 通訊員 張婷 陳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