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5日電(記者 張曉松)今年二季度起,工商部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打擊“傍名牌”專項執法行動。截至目前,共查處案件1.61萬件,案值3.48億元,罰沒金額1.42億元,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案件236起。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5日通報了上述情況。
“傍名牌”是指借助他人知名字號或商標的市場信譽,通過搭便車的方式,製造市場誤認、混淆,爭取市場交易機會、獲取利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
工商部門在專項行動中發現,假冒馳名(著名)商標是“傍名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主要表現形式,其案件數、案值、罰沒金額均佔全部案件六成以上;日用百貨和食品,則是最易被倣冒的商品,其案件數、案值、罰沒金額均佔全部案件一半左右。
工商總局表示,下一步,將以食品、日用百貨類商品,以及假冒倣冒馳名(著名)商標行為為重點,進一步加強打擊“傍名牌”專項行動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