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合肥9月18日電(記者 姜剛)記者17日從安徽省糧食局獲悉,近期該局接到反映稱,政策性糧食銷售仍然存在拖延出庫行為,個別地方還比較突出。為此,安徽決定開展為期三個月的政策性糧食“出庫難”專項整治行動,違規企業或將被取消收購承儲資格。
近期,一些用糧企業向安徽省糧食局反映,政策性糧食銷售仍然存在“出庫難”問題。一些承儲企業為拖延、阻撓出庫,或以停電、修路、設備損壞、工作人員外出等為藉口,或向買方違規收取額外出庫費用、亂攤“損失”、“損耗”等,性質嚴重,影響惡劣。
據分析,政策性糧食“出庫難”原因多樣,根本原因是承儲企業受不正當利益驅使,企圖向買方轉嫁收購環節抬級抬價或貼費用收購等原因造成的損失,當價格上揚時,見利忘義,不講信用。另外,少數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監管不力,甚至個別地方姑息縱容。
針對上述問題,安徽決定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要求各級糧食部門加強與中儲糧、農發行等部門協調配合,加大收購環節監管力度。
在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方面,安徽明確要求,各級糧食部門必須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嚴厲查處拖延出庫行為。要向社會公佈舉報電話,積極受理群眾舉報。對違反政策拖延出庫,造成政策性糧食“出庫難”的企業,應責令改正,予以警告,可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會同中儲糧安徽分公司暫停或取消政策性糧食收購資格;商農發行等部門,取消在農發行的貸款資格;列入“不誠信企業”名單,取消政策性糧食承儲資格等。
此外,安徽還規定,對違規的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責成相關部門對該企業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給予降級、撤職直至開除等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