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治污被列為湖南“一號工程” 三個三年行動計劃著手實施
新華社長沙9月24日電(記者譚劍)湘江治理保護被確定為湖南省“一號重點工程”,並首次提出在未來9年內實施三個三年行動計劃,實現湘江幹流水質穩定保持在三類以上。這是近日召開的湖南省政府常務會議上透露出的治污重大舉措。湖南還提出沿江各市州政府要由“一把手”對湘江治污負總責。
據了解,由於産業結構失衡以及歷史污染欠賬,湘江是我國重金屬污染最嚴重的河流之一。2011年3月,國家正式批復《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治理實施方案》,成為全國首個由國務院批復的區域性重金屬污染治理試點方案。經過2年多的努力,目前湘江流域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許多突出問題,如重點地區、重點項目實施難度大;産業轉型升級推進難度大;資金短缺;治理技術瓶頸等。
針對湘江治理保護面臨的嚴峻形勢,湖南省省長杜家毫在22日舉行的省政府常務會議上表示,湘江污染整治是湖南兩型社會建設的頭等大事,必須把湘江流域保護和治理作為“一號重點工程”,調動各方積極性,為子孫後代留下一江清水。
湖南省從今年開始實施湘江治理“三個三年行動計劃”。第一個“三年行動計劃”以“堵源頭”為主要任務,重點是堵住工業廢水、生活污水和大型畜禽養殖企業的污水排放。第二個“三年行動計劃”是“治”“調”並舉,讓沿江工業企業的污水實現循環利用,達到零排放,沿江一般城鎮和自然村的生活污水能夠達標排放,把農業面源治理擺上議事日程,實施化工區整體搬遷和重化工企業的結構調整。第三個“三年行動計劃”抓鞏固和提高,使湘江幹流水質穩定在三類,多數飲用水源地水質達到二類以上。
湖南省還規定,沿江各市州政府要由“一把手”負總責,實行“一票否決”和“重大環保項目一支筆審批”,並從湘江率先探索實行“環保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同時,湘江保護治理要充分發動廣大群眾參與,發揮群眾和輿論監督作用;時機成熟時,湘江各水質監測斷面水質適時要向社會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