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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以房養老"本質是金融産品 老年人自願選擇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25日 07時23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9月24日電(記者崔靜)針對社會關注的“以房養老”話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等多名專家24日在京表示,“以房養老”從本質上講是一種金融服務工具和産品,是一種市場行為,是一種自願的、可選擇的、補充的養老方式,不是一項養老政策。

    在24日下午民政部舉行的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專家論證會上,鄭功成説,“以房養老”既不可能成為養老保障的主流方式,更不是應當由政府主導的社會養老保險與養老服務的替代品,而只是讓老年人多了一種養老方式選擇,以便更加從容地安排晚年生活。“因此,客觀上它只與少數有需要的人相關,大多數公眾沒有必要過分憂慮。”

    中國社科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研究員唐鈞分析認為,從理論上説,若要使“以房養老”成為可行的和可操作的社會政策,須具備一個基本條件,即住房必須是老年人可以自由支配的,而現在住房多為家庭主要財産,且多數老年人會選擇把房産留給子女,因此,“以房養老”只是“小眾”選擇,影響不了老年保障和老年服務大局。

    在中國社科院人口與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張車偉看來,在我國目前人口老齡化形勢嚴峻、養老服務業發展滯後的情況下,開展“以房養老”試點不失為一種有意義的探索,既為老年人在居家養老、社會養老、國家幫扶、社區服務等選項外增加了新選擇,也有利於滿足一部分老年人個性化的需求。

    “一個健全的社會既需要有基本的公共養老服務體系兜底,也需要開啟産業化、商品化之路,兩者不可偏廢。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需要做的是規範‘以房養老’市場,保證參與其中的百姓利益不受到侵害。”張車偉説。

    中國企業家協會副會長、幸福人壽保險公司監事長孟曉蘇對此表示贊同。他認為,在“以房養老”試點過程中,政府應當制定具體可行的政策體系,完善相關的房産評估、政策諮詢、糾紛仲裁、風險分擔機制,鼓勵金融機構參與相關衍生産品的創新,使“以房養老”更符合我國國情,更能滿足多樣化養老需求。

    “作為一種非主流的養老方式,‘以房養老’不會也不可能替代政府承擔的基本養老責任。”中國老齡科研中心副主任黨俊武表示,近日公佈的《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進一步強化了政府在“人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中的主導作用。

    按照意見要求,今後,政府將在四方面保基本、兜底線:一是公辦養老機構要重點為“三無”老人、低收入老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無償或低收費的供養、護理服務;二是將所有農村“三無”老人全部納入五保供養範圍;三是建立健全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等老年人補貼制度;四是進一步完善落實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政府可以通過這些積極作為,給公眾一個穩定的養老預期,解除老年人的後顧之憂。”黨俊武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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