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6日電
關於表彰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的決定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央部署,大力推動道德建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自2007年以來,中央宣傳部、中央文明辦、解放軍總政治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每兩年評選一屆全國道德模範,推出了一批傳承中華美德、體現時代精神的道德模範,産生熱烈社會反響。從今年4月起,組織開展了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評選。經過群眾推薦、資格審核、媒體公示、投票評選、綜合評定等程序,中央文明委決定,授予張麗莉等54名同志第四屆“全國道德模範”稱號,王鳳進等265名同志“全國道德模範提名獎”。
全國道德模範是當代中國的道德標桿,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生動體現。他們關愛他人、助人為樂的道德情懷,見義勇為、勇於擔當的無畏精神,以誠待人、守信踐諾的為人品格,敬業奉獻、勤勉做事的職業操守,孝老愛親、血脈相依的至美真情,彰顯了人間大愛,展現了人性大美,感動了全社會,溫暖了全中國。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繼續在公民道德建設中發揮榜樣引領作用。各地各部門要廣泛深入開展學習宣傳道德模範活動,弘揚真善美,傳播正能量,引導人們見賢思齊,崇德向善,使講道德、做好人成為人們普遍的價值追求。要大力倡導富強、民主、文明、和諧,倡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凝聚起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不竭動力,激勵人們為實現民族復興中國夢努力奮鬥。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
201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