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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 公安部公佈十個傳銷典型案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9月27日 19時01分   來源:新華社

    公安部公佈十個傳銷典型案例 

    新華社北京9月27日電 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劉文璽在27日召開的全國“打傳銷、反欺詐、促和諧”執法行動情況通報會上公佈了十個傳銷典型案例。

    2013年6月1日至8月31日,工商總局、公安部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12個部門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一場旨在打擊傳銷的執法行動。這十個案例是:

    ——案例一:廣西曹XX等人涉嫌傳銷案

    2013年6月4日,廣西南寧公安機關成功破獲曹XX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8名。偵查查明,2010年以來,犯罪嫌疑人曹XX等人以“連鎖銷售”“資本運作”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要求參與人員繳納3800元至6.98萬元不等的“入門費”,採取“拉人頭”形式,從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截至案發,發展吉林、廣西、甘肅、青海等地人員2000余名,涉案金額5億余元。

    ——案例二:台灣溫XX等人涉嫌傳銷案

    2013年8月,公安部指揮廣西公安機關,聯手台灣執法部門開展集中收網行動,成功破獲引誘台灣人到廣西從事傳銷的特大傳銷犯罪組織,共抓獲溫XX、陳XX為首的台灣違法犯罪嫌疑人77名。其中,在廣西抓獲36名,在台灣抓獲41名。偵查查明,2011年以來,溫XX、陳XX等人歪曲廣西實施北部灣開發、建設東盟自貿區政策,以旅遊、考察廣西房産開發和“連鎖銷售”“純資本運作”“房産投資”為幌子,組織台灣民眾到廣西南寧,採取集中居住、安排“考察、看環境、講課”等方式進行“洗腦”,引誘台灣民眾參加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案例三:王XX等人涉嫌傳銷案

    2013年5月至今,安徽、江西、廣西等地公安機關開展統一收網行動,成功破獲王XX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先後抓獲傳銷組織骨幹成員121名,其中A級頭目64名。偵查查明,自2009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王XX等人以“資本運作”“自願連鎖經營”為名,採取“拉人頭”形式,在廣西南寧從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為逃避打擊,2010年8月,王XX等人陸續帶領下線人員從廣西南寧轉移至安徽合肥,繼續活動。截至案發,共發展黑龍江、山東、江西、重慶、甘肅等20個省份參與傳銷人員近9000名,涉案金額19億元。

    ——案例四:亮碧思公司涉嫌傳銷案

    2013年8月,湖北、湖南、廣東、廣西等地公安機關共同破獲亮碧思公司有關人員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9名,遣散參與傳銷人員1000余名。偵查查明,近年來,亮碧思集團(香港)有限公司以銷售香薰油、精油、化粧品、紅酒等為幌子,以組織大量內地人員到香港、澳門參加“培訓”為掩護,採用“拉人頭”和按層級返利形式,引誘內地人員從事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涉及湖北、湖南、廣東、四川等多個省份,涉案金額數億元。

    ——案例五:重慶大足明X等人涉嫌傳銷案

    2013年5月23日,重慶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明X、鄭XX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8月,重慶、廣西、四川等地公安機關開展收網行動,成功破獲該案,抓獲傳銷組織A級頭目41名。偵查查明,2012年1月以來,犯罪嫌疑人明X、鄭XX等人以“1040工程”“純資本運作”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要求參加者繳納7萬元入門費取得加入資格,鼓吹通過發展下線人員,最高可獲返利1040萬元。同時規定每人必鬚髮展3個直接下線,並按照發展人員和繳納“入門費”的多少確定級別,獲取相應比例的返利。截至案發,共發展人員2000余名,涉案金額1.2億余元。

    ——案例六:上海城商城公司涉嫌傳銷案

    2013年4月15日,上海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上海城商城公司劉XX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截至8月,上海、江蘇、安徽、江西、湖南等地公安機關先後採取收網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45名,遣散參與傳銷人員826名。偵查查明,2012年9月,犯罪嫌疑人劉XX在上海註冊成立城商城(上海)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經營“電子商務”“網絡銷售”為幌子,以高額返利和提成為誘餌,通過召開推廣會及在網上發佈宣傳視頻等方式,採用購物入會形式發展會員,然後按照會員發展人員數量晉陞為客戶經理、市場總監、大區經理等級別,並相應支付返利。截至案發,共發展28個省份1.4萬餘人,涉案金額1.2億余元。

    ——案例七:“翡翠環球網”涉嫌傳銷案

    2013年7月以來,天津、河北、遼寧、湖北、四川等地公安機關成功破獲“翡翠環球網”有關人員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0名。偵查查明,翡翠環球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建立公司網站(服務器位於美國),以投資該公司股票、基金為名,引誘他人投資成為會員(按投資額1000到10萬英鎊不等分為7個會員等級),並以推薦會員可獲分紅、獎金等為誘餌,鼓勵會員不斷發展下線。截至案發,共發展19個省份1萬餘人,涉案金額5億余元。

    ——案例八:“雲數貿聯盟網”涉嫌傳銷案

    2013年8月,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湖北、湖南等地公安機關成功破獲“雲數貿聯盟網”有關人員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33名。偵查查明,2012年以來,犯罪嫌疑人宋XX依託“雲數貿聯盟”網站,以高額返利為誘餌,要求參加者繳納不同數額的費用,成為個人認證商戶、企業認證商戶和聯盟認證商戶,然後根據參加者發展下線情況支付返利和獎金。參加者按照加入時間先後及投入資金數額組成一定層級。截至案發,共發展28個省份19萬餘人,涉案金額1.6億元。

    ——案例九:廣東“AHK澳洲匯金理財遊戲網”涉嫌傳銷案

    2013年6月25日,廣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AHK澳洲匯金理財遊戲網”包XX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8月以來,內蒙古、山東、廣東、廣西等地公安機關共同開展收網行動,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遣散參與傳銷人員320名。偵查查明,2011年以來,包XX以“AHK澳洲匯金理財遊戲”網站為平臺,以招募遊戲玩家為幌子,大肆發展下線牟利。網站規定,遊戲玩家必須購買積分、註冊遊戲賬戶取得會員資格,在網站平臺可使用積分購買遊戲代幣或將遊戲代幣賣出換回積分,並通過按層級發展下線獲取提成。截至案發,共發展30個省份1.7萬餘人,涉案金額1000余萬元。

    ——案例十:北京“集善家園網”涉嫌傳銷案

    2013年8月,北京、河北、遼寧、江蘇等地公安機關成功破獲“集善家園網”有關人員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7名,遣散參與傳銷人員125名。偵查查明,2012年3月,犯罪嫌疑人王XX、孟XX等人成立所謂的“北京文化發展中心”“集善中國組委會”,並建立“集善家園”網站,使用所謂的“中殘聯慈善基地公益賬號”,以“做慈善事業、築和諧家園”為幌子,要求參加者經上線人員介紹並繳納1830元入會費成為會員,同時獲得發展下線資格。當參加者直接和間接發展的人員達到一定數量時,可獲下線人員繳納的“捐贈款”。截至案發,共發展31個省份2萬餘人,涉案金額5000余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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