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廣州9月29日電(記者 劉宏宇、梁旭)廣東省政府29日宣佈,取消、免徵、降低包括戶口準遷證費、農村承包合同簽證費在內的14項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據測算,此舉每年可為企業和社會減負22億多元。
廣東省物價局副局長吳維保介紹説,自10月1日起,廣東取消戶口準遷證費、農村承包合同簽證費、行政執法證費、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費、自學考試審定費、自學考試准考證費、畢業生報到證費、病殘兒醫學鑒定費等10項收費;免徵殘疾人機動輪椅車牌證費;降低治安聯防費、公務員考試費3項收費。
其中,廣東各地治安聯防費自10月1日起按現行徵收標準下調50%,並逐步過渡到全面取消;招考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考試費的收費標準由現行110元/人降低為90元/人。
此外,廣東省物價局稱,自2014年1月1日起2年內,堤圍防護費按現行徵收標準下調20%;對月營業額2萬元以下的中小微企業實施免徵;在保證足額上繳省級統籌部分的前提下,允許各地級市以上市政府自行決定是否“封頂”徵收堤圍防護費。
“堤圍防護費下調預計每年可為企業減負20億元。”吳維保説,當前經濟下行的壓力還未緩解,企業經營面臨困境,取消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將切實減輕企業負擔,保障經濟平穩發展。
此前,廣東省開展了多次行政事業性收費專項清理工作,2009年以來已經取消和免徵行政事業性收費220項,年減輕社會負擔超過3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