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9月29日電 公安部日前出臺“三項紀律”規範公安民警行為。“三項紀律”是:公安民警決不允許面對群眾危難不勇為,決不允許酗酒滋事,決不允許進夜總會娛樂。
公安民警違反上述規定的一律先予以禁閉,並視情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或者惡劣影響的,一律給予開除處分,並視情追究有關領導責任。隱瞞不報、包庇袒護的,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部相關負責人指出,公安部出臺“三項紀律”,是公安機關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重要舉措,是對全體公安民警紀律作風的從嚴要求。全國公安民警要不折不扣嚴格執行,並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公安機關將組織力量對“三項紀律”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違反“三項紀律”的行為,一律堅決依紀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