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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時評:裨益兩岸關係的務實安排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0月06日 18時49分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0月6日電(記者 陳斌華)10月6日,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主任張志軍在印尼巴厘島陪同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會見台灣兩岸共同市場基金會榮譽董事長蕭萬長後,與台灣方面大陸事務主管部門負責人王鬱琦進行了簡短寒暄,雙方同意建立直接聯絡,加強交流溝通,並推動雙方主管部門負責人互訪。我們認為,這樣的安排既符合一個中國原則精神,又適應當前兩岸關係發展需要,合情合理,積極務實,對於推動兩岸關係繼續沿著和平發展的正確道路前進,不斷開創新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2008年5月以來,兩岸關係取得重大進展,保持了良好的發展勢頭。與此同時,兩岸間一些重大、敏感問題日益凸顯,需要雙方及時深入溝通,妥善處理。作為兩岸雙方的對口專責部門,國臺辦與“陸委會”在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建立直接聯絡,進行有效溝通,有利於雙方增進了解、深化互信,有利於雙方及時應對和處理兩岸交往中遇到的重要問題,有利於推動兩岸關係繼續向前發展。

    鞏固基礎,深化互信,兩岸關係就能相向而行,良性互動。從大的背景看,今年以來,台灣方面多次表示,兩岸不是“國與國”關係;不論在島內或島外,都不會推動“兩個中國”、“一中一台”與“台灣獨立”。6月13日,中國國民黨榮譽主席吳伯雄在與習近平總書記會面時明確宣示:“兩岸各自的法律、體制都實行一個中國原則,都用一個中國框架定位兩岸關係。”兩岸就共同維護一個中國框架形成更加清晰的共同認知,有利於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開闢更加廣闊的前景。

    台灣方面的“陸委會”是由台灣當局于1991年1月設立的,負責對大陸政策及工作的研究、規劃、審議和執行,當時即言明是為因應“海峽兩岸特殊的政治情勢”,沒有超出一個中國框架內的兩岸關係範疇。這本身就體現了一個中國原則的精神。

    國臺辦與“陸委會”之間的直接溝通,不改變海協會與台灣海基會就兩岸事務性問題進行商談及簽署協議的功能。兩會的協商和互動,是兩岸關係發展水平的重要標誌,也是為兩岸同胞造福謀利的重要途徑。自2008年6月在“九二共識”基礎上恢復協商以來,兩會領導人先後舉行9次會談,簽署19項協議,達成諸多共識,解決了一系列兩岸同胞關心的經濟、社會、民生問題,對協議範圍內的兩岸交往與合作作出了制度化安排,在不斷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的進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展望未來,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其他後續議題協商、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商談和兩岸文化、教育、科技、地震、氣象、環保等事務性問題交流合作協議的商簽,仍需兩會承前啟後、繼往開來,以一項又一項的協議,為兩岸相關領域合作搭建制度化平臺,逐步構建、充實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國臺辦與“陸委會”間的直接聯絡機制和兩會制度化協商機制各負其責、相輔相成、並行不悖,絕非取而代之、越俎代庖、有所偏廢。

    國臺辦和“陸委會”同意建立直接溝通聯絡機制,是為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做出的務實安排,但這只是邁出了第一步,如何建立機制框架、充實機制內容、發揮機制功能,並在此基礎上推動實現雙方主管部門負責人張志軍、王鬱琦互訪,尚有待雙方共同努力。行穩才能致遠。我們期望兩岸各界理性看待,珍視成果;更期許兩岸關係能在雙方政治互信和良好合作基礎上繼續向前邁進,走向和平、穩定、繁榮的明天,為民族謀復興,為萬世開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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