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放改革紅利 創新政府管理 助推反腐倡廉
——中央編辦負責人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新華社記者華春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體制改革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更被看做是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的“重要一招”、建設服務型政府的內在要求和推進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徑。
這項改革為何如此重要?當前的主要任務有哪些?就此問題,記者日前採訪了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人。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與百姓利益息息相關
記者:中央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高度重視,多次就加快和深化這項改革提出要求,那麼這項改革究竟為何如此重要?與普通百姓有何關係?
負責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之所以重要,我體會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釋放改革紅利、增強經濟社會發展內生動力的重要手段。當前,我國經濟發展正處在關鍵的轉型時期,經濟發展奇跡已經進入提質增效的“第二季”,而目前突出的體制機制問題就是政府與市場、社會之間的職責邊界不清晰,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過多。具體表現為前置審批過多、市場準入門檻過高、行政性壟斷過多等,嚴重制約了經濟發展活力。通過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簡政放權,該取消的取消、該下放的下放、該整合的整合,可以使企業在更大程度上擁有生産經營活動的“拍板權”,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的創造力,使改革紅利真正釋放,推動中國經濟加快轉型升級。
同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減少腐敗,建設廉潔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的重要途徑。近年來,我們在反腐倡廉方面採取了不少舉措,取得了重要成效,但面臨的形勢依然嚴峻。尤其是一些行政審批權力集中、行政執法權力集中、資金資源管理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成為腐敗的多發領域。要有效遏制腐敗,就要求我們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勇於對政府削權和限權,改變一些部門權力過於集中、權力大責任小的狀況,減少政府部門和工作人員“尋租”空間,消除滋生腐敗行為的土壤。同時,通過公開權責清單,規範權力運行,推動行政權力陽光透明運行,加強人民群眾對權力行使的監督,真正實現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可以説,這是在懲治腐敗方面的“釜底抽薪”的做法。
此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還是創新政府管理方式、建設人民滿意政府的內在要求,推進這項改革也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行政審批是政府權力的具體體現,直接面對管理服務對象。目前各級政府在實施行政審批時,都不同程度存在流程繁瑣、時限過長、收費過高等問題,影響了政府正確履行職能,影響了政府在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同時,長期以來,一些政府部門“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普遍存在,導致一些市場主體審批之前“精心包裝”甚至弄虛作假,一旦通過審批就會“露出原形”,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通過取消和下放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可以最大程度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同時政府也可以把更多精力轉移到事中事後監管上來,把該管的事切實管住管好。
任務:曬清單、減項目、優程序、控新增
記者:當前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務是什麼,分哪些步驟推進?
負責人: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和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前六輪國務院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這次國務院改革明確提出,要以更大力度,在更廣範圍、更深層次上加快職能轉變,重在向市場、社會和地方放權,減少對微觀事務的干預,同時加強和改善宏觀管理,嚴格事後監管。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緊緊圍繞政府職能轉變這個中心,牢牢把握“放”和“管”這“兩翼”。“放”就是把該放的權堅決放開、放到位,“管”就是要把該管的事管住管好,創新審批方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為了實現“一體兩翼”的目標,我們當前需要抓好四項主要任務。
第一項任務是摸底核實,就是把國務院各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底數弄清楚,匯總形成中央政府“行政審批事項目錄”,鎖定改革的目標,把這些項目拿到太陽底下“曬一曬”,讓全社會監督。這是推進整個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起點。
第二項任務是取消下放,包括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減少生産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少資質資格許可、逐步改革工商登記制度等。在大量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後,政府管理要由事前審批更多地轉為事中事後監管,而建立健全功能完善、防控嚴密、執行高效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體系,則是一項長期的艱巨任務。
第三項任務是規範優化,就是將各部門保留下來的審批事項公開信息、規範行為、優化流程、提高效率。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規範和優化行政審批行為,最有效的辦法就是將其置於公開的監督之下,從長遠來看,要運用先進的科技手段,建立統一的網上行政審批平臺,以更好地服務社會和群眾。
第四項任務是嚴控新增。大力削減現有行政審批事項是針對存量的改革,另一方面,還要防止這邊減那邊增,不能按下葫蘆浮起瓢。日前,國務院已經下發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的通知,此外,中央編辦正在研究起草關於規範國務院部門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意見稿。
要“開門搞改革”,勇於啃“硬骨頭”
記者: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涉及部門實際利益,可以説是政府部門的“自我革命”,怎樣保證這項改革紮實推進?
負責人:坦率地説,經過前幾輪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剩下的就是“硬骨頭”了,今後工作難度會很大。在推進改革的過程中,既要真正拿出勇氣,敢負責、敢較真、敢碰硬、敢得罪人,又要講究方式方法。所以我們在採取“三下三上”的辦法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創新機制,想方設法調動部門自己的積極性。我們探索了五個方面的機制:
一是評估機制。部門審批事項要先經過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企業協會和服務對象、專家學者這“三關”的評估,我們匯總各方面意見後再去與部門談取消下放,增強針對性有效性,提高改革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
二是競爭比較機制。定期向部門發送審批項目取消下放進度表,並編發簡報,讓部門相互了解這項改革的工作進展。
三是與教育實踐活動相互促進機制。把改革與正在開展的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提請中央督導組將各部門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情況,作為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了解掌握活動情況、巡迴指導和督促檢查的內容。
四是綜合考核評價機制。把推進改革情況納入相關考核範圍,發揮好政績“指揮棒”的作用,並探索引入“第三方評估”,評價改革成效。
五是公開和監督機制。“開門”搞改革,公開改革全過程,形成長效監督機制。我們準備公開現有審批事項“總清單”、公開每一批取消和下放的審批事項、公開保留的審批事項和流程,還要公開監督和舉報方式,全天候接受群眾的投訴舉報。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
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3〕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經研究論證,國務院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50項。其中,取消和下放29項、部分取消和下放13項、取消和下放評比達標項目3項;取消涉密事項1項(按規定另行通知);有4項擬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是依據有關法律設立的,國務院將依照法定程序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相關法律規定。
各地區、各部門要認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落實和銜接工作,切實加強後續監管。要按照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要求,繼續堅定不移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加大簡政放權力度。 >>>詳細閱讀
10月11日,市民在四川省政務服務中心辦理業務。今年以來,著力於實現“建成我國行政審批項目最少、程序最簡、辦理最快、費用最低、服務最優的省份之一”的目標,四川省一方面大幅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另一方面規範優化行政審批運行,使“瘦身”“提速”成為改革兩大關鍵詞。新華社記者 薛玉斌 攝
輿論積極評價中國政府簡政放權再提速
期待抓好落實和事中事後監管
9月25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修訂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目錄,決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事項,消息引起媒體和網民高度關注。
一、境內外媒體廣泛報道會議決定。相關消息一經發佈,新華網、人民網、中國廣播網、鳳凰網等重點網站均在首頁明顯位置進行報道。新華網刊發的《簡政放權再提速我國取消下放221項行政審批》和《為政府給企業更多投資“拍板權”叫好》兩篇解讀文章,被各大媒體廣泛引用,並被新浪網、網易網等網站置於首頁位置進行推送。《每日經濟新聞》、《第一財經日報》、《新京報》等境內知名紙質媒體,以及《華爾街日報》、路透社、《香港經濟日報》等境外媒體也進行了報道評論,輿論整體積極正面。 >>>詳細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