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5日電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15日通報了三起違反規定“搭車”收取個體私營協會會費行為的處理情況,要求各級工商機關引以為戒,開展監督檢查,建立長效機制,加大對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狠剎“搭車收費”之風。
這三起“搭車收費”行為及其處理情況如下:
——廣東省惠州市工商局仲愷分局河南岸工商所借年檢、驗照之機“搭車”收取個私協會費,該工商所所長陳信友對此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廣東惠州市工商局決定給予陳信友行政記過處分;
——湖南省邵陽市新邵縣工商局釀溪工商所副所長顏多才“搭車”收取個私協會費、強制商戶訂閱報刊,湖南邵陽市工商局給予其免職處分;
——湖北省天門市工商局城東工商所市場巡查隊隊員徐勇“搭車”收取個私協會費,並且不開具發票,湖北省天門市工商局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工商總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工商總局多次下發文件,嚴禁強制服務對象加入個私協會和利用年檢驗照之機“搭車收費”,並每年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從今年來的檢查情況看,多數地方工商機關都能嚴格遵守總局有關規定,但仍有個別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
針對這一情況,工商總局已要求各級工商紀檢監察部門,加大對相關違規問題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嚴查一起、曝光一起,不僅要嚴肅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幹部也要追究其領導責任。近期,駐工商總局紀檢組監察局還將對各地處理違規問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