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16日電(“新華視點”記者李柯勇、李亞楠、陳剛、席敏、葉前)近日,科技部部長萬鋼怒斥科研經費“惡性問題”。“新華視點”記者梳理近三年國家各部委、各省份年度審計報告發現,科研經費被“貪”“吞”“挪”“騙”屢見不鮮,“黑洞”驚人。
總量居世界第三、年度過萬億元的科研投入,卻沒有換來與之相應的科技創新效應。科研腐敗癥結在哪?“黑洞”又該如何堵住?
課題“養人”:研究未啟動 錢已進腰包
大到發放工資、福利、建經濟適用房、購買汽車,小到充飯卡、交電話費,甚至重復報銷車票,在一些已曝光和查處的科研腐敗案例中,科研經費幾乎“無所不能”。
某985高校社科處的一位人士説,我國高校和研究機構科研項目主要來自政府部門和社會合作,國家級項目對可支配的勞務、餐飲、會議等費用會有一定的額度限制,社會合作項目卻基本上由課題負責人一人決定,除了可計提30%左右的勞務費,可報銷的單據也幾無限制,科研經費成為變相收入補貼已是“公開的秘密”。
原本用於支持創新、推動科技進步的經費,為何變成眾人爭搶的“唐僧肉”?
廣州某部屬高校一位從境外回國任教的教授,在國外每年薪水近100萬元人民幣,而回到廣州後工資收入不過10余萬元。“之所以回國,一是職稱提高了,二是,工資收入雖然降低了,但有科研經費作補貼,實際收入並不低。”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説,課題還沒開,一部分資金就已進入某些人員的腰包,這同我國科研人員的薪酬體系有關。一些科研機構、高校對科研人員採取“基本工資+津貼+獎勵”的薪酬制度,津貼、獎勵部分主要源於“科研提成”。
審計報告也印證了這種説法。2007年至2009年,陜西省6所省屬高校項目負責人按5%到20%的比例提取開題費、特支費等上千萬元,正是高校“自行規定”的。
“某種程度上説,一些課題經費已異化為科研人員的‘紅包’。”熊丙奇説。
利益勾結:憑關係立項 按立項分成
針對科研領域亂象,相關部門近年花了很大力氣治理,但當前科研腐敗問題依然觸目驚心,原因何在?科技部部長萬鋼一語中的:“科技人員和管理人員是坐在同一條船上。”
科研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結成“利益共同體”,甚至出現“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怪象,使得科研經費失去了應有的純潔性,一些科研人員將功夫用在了科研之外。
河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史璞告訴記者:“要想立項,就要有關係,甚至還有一些掌握科研經費的部門找人家來立項,立完項再要分成,這並不鮮見。”
在一些用於鼓勵企業加大自主研發力度的科研專項資金分配中,企業往往也要為獲得有限的資源“擠破頭皮”。南方某省近年設立的LED産業發展專項資金,每年高達4.5億元,當地一家LED生産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儘管有申報程序和評選辦法,實際上科技主管部門的主要官員掌握著分配權,能否拿到錢,能拿到多少錢,就看企業“公關”力度有多大了。
浙江省審計廳2012年在年度審計報告中也指出,部分高校領導和科研管理人員既是管理監督者,又是科研項目承擔者,這是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不嚴的主要原因之一,且違規較多的通常是項目經費量大的學科帶頭人,而學校往往出於科研成果和學科建設等考慮,未能嚴格執行相關制度。
對科研經費的管理和監督,並非無章可循,但科研項目封閉運行,監管制度難以形成有效約束。上述985高校社科處人士説,課題經費既然已經撥下來,財務人員一般認為這筆錢就是屬於課題負責人的,財務報銷程序不過是走個過場,這讓一些不法人員敢於冒險違規。
機制變形:為立項而立項 “好鋼”未用在刀刃上
國家統計局最新數據顯示,2012年,我國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投入總量達10298.4億元,增長18.5%,總量居世界第三,投入強度在新興發展國家中居領先地位。
多位科研人員反映,現行體制下,我國大學和科研機構把課題多少作為科研人員晉陞、考核的重要指標,一些課題成果“注水”,“重立項,輕研究”“重投入、輕績效”成為突出問題,這表明我國科研體制在運行過程中出現了種種扭曲,科研投入與叫得響的科技成果不成正比。
史璞説,很多科研人員把精力花在立項上,沒有多少精力搞研究,就用科研經費去包裝成果,再用包裝的成果去申請新的課題,科研經費就在這種“課題復課題”的循環中被浪費掉。
部分行政領導敷衍了事,採取“撒胡椒面”的方式分配科研經費,也造成嚴重浪費。審計結果顯示,2012年,湖南省科技廳安排的3578個科技項目中,接近四成項目金額不超過2萬元;2011年,福建省教育廳分配的800萬元科研經費,平均每個項目不到1萬元。
扭曲的機制導致科研成果轉化率低。如2008至2010年,貴州師範大學、貴州財經學院、貴陽中醫學院三所高校取得專利和技術成果轉讓33項,僅佔取得科研成果總數1434項的2.3%。
如何讓科研投入真正發揮應有的效益,專家和科技界人士呼籲,必須加快推進科研製度的改革與創新,清除當前體制運行中存在種種弊端,讓科研經費的“好鋼”真正用在刀刃上。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呂艷濱等認為,遏制科研腐敗,應徹底改革科研經費分配機制和評價機制,讓科研經費“曬”在陽光下,並以現代財務制度管理加以管理;還應對科研人員實行陽光化的“年薪制”,改變課題養人的怪象,讓科研資金釋放出最大效應,激發科研體制改革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