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 顧瑞珍、余曉潔)環境保護法修訂案草案21日提交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進行三審。草案規定,加大對違法行為處罰力度。
根據我國現行法律,對污染者罰到頂就是100萬元,“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是我國環境污染事件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
對此,環保法修訂案草案明確,企業事業單位違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罰款處罰,被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
北京大學資源、能源與環境法研究中心主任汪勁認為,“按日計罰”是個很大的突破,也是世界各國通行的做法,這將有利於對環境損害的遏制,也有利於讓環保執法硬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