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 根據教育部網站21日發佈的關於全面加強教師法制教育工作的通知,中小學校要通過專題培訓、法制報告會、研討會等多種方式,確保每位教師每年接受不少於10課時的法制培訓。
通知指出,經過20多年的努力,教師法制教育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是,一些地方和學校對教師法制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還不足,缺乏有力的工作舉措;有的教師學法的積極性、自覺性不夠,依法執教、依法維權能力不強。特別是近期出現個別教師嚴重侵害學生人身權益的違法犯罪案件,産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暴露了個別教師缺乏基本的法律素質,反映出教師法制教育工作不能適應新的形勢與任務。
通知要求要重點加強中小學教師的法制教育,突出未成年人權益保護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切實增強教師尊重學生、愛護學生、平等對待學生的意識,提高依法維護學生權益和抵制侵害學生行為的能力。今後教師資格考試將進一步加強法律相關內容的考核。實施中小學教師全員法制培訓,通過國家和地方分級培訓的方式,爭取用3年的時間,確保全體教師接受不同層次、不同形式的法制培訓。中小學校長國家級培訓和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將法制內容列入培訓課程,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分級組織培訓班,確保全部中小學校長和法制教育教師都能接受系統的法制培訓。
通知強調,各級各類學校要進一步健全考核、評價制度,把校長法律素質和依法治校能力作為校長任職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把教師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掌握法律知識、提高法律素質以及依法開展教育教學能力、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等情況作為教師師德和業績考核、崗位聘用、評優獎勵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