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部對未通過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考核的相關區縣實施限批
新華社北京10月23日電(顧瑞珍 翟玉珠)環境保護部23日發出《關於對未通過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考核的地區予以處罰的通知》,對未通過考核的巢湖流域安徽省合肥市和六安市、滇池流域雲南省昆明市、遼河流域吉林省四平市,以及三峽庫區及其上遊流域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相關區縣實施限批。
根據《通知》,巢湖流域安徽省白石天河廬江縣控制單元、東部湖區巢湖市控制單元、豐樂河肥西縣控制單元、南淝河合肥市控制單元、兆河無為縣控制單元、派河合肥市控制單元、十五里河合肥市控制單元、西部湖區合肥市控制單元未通過考核,涉及重點區縣為巢湖市、廬江縣、肥西縣、肥東縣、舒城縣、瑤海區、廬陽區、蜀山區、包河區。
滇池流域雲南省草海湖體控制單元、草海陸域控制單元、外海北岸控制單元、外海湖體控制單元未通過考核,涉及重點區縣為晉寧縣、西山區、五華區、官渡區、盤龍區、呈貢區。
遼河流域吉林省招蘇臺河及條子河跨省界控制單元未通過考核,涉及重點區縣為梨樹縣、鐵西區。三峽庫區及其上遊流域湖北省烏江恩施州控制單元未通過考核,涉及重點區縣為利川市。
《通知》要求,對未通過考核的控制單元,自即日起,至通過2013年度實施情況考核前,國家暫停審批新增化學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相關省級環保部門應同步暫停審批。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認真梳理未通過考核控制單元的水環境問題,抓緊制定控制單元水環境質量達標治理方案,限期整改,報環境保護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