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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如何升級?—聚焦食品安全法修訂四大焦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10月30日 18時39分   來源:新華社

再念“緊箍咒”,食品安全如何升級?
——聚焦食品安全法修訂四大焦點

    新華社北京10月30日電

    “新華視點”記者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9日就《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這部關乎千家萬戶的重要法律修訂有哪些看點?“新華視點”記者請相關專家和業內人士進行了梳理。

    網售食品“持證”上崗 有問題電商可能被“連坐”

    網購已成為我國消費市場的新勢力。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國網絡零售市場交易規模達7542億元,個人網店達1246萬家。該中心權益與法律部助理分析師姚建芳介紹,假品牌食品、臨近保質期食品,甚至“三無食品”,這些是網民反映最多的網購食品問題。因為要拆包才能發現質量問題,網購食品常常陷入不能退換貨的困境。

    “現實中食品安全就很難保證,線上虛擬交易更難監管,但它不能永遠在‘真空地帶’。”姚建芳説。

    有鋻於此,送審稿中增加了關於網購食品的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取得食品生産經營許可;應當查驗入網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或者對入網食品經營者實行實名登記,承擔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履行規定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並先行賠付。

    “‘無照經營’是網購食品安全的突出隱患。”姚建芳説,不少網站平臺不審核商戶的資質,網絡食品商戶準入門檻很低,質量也因此良莠不齊。法律修訂作出的規定,將對電商平臺帶來更大壓力,促使平臺加強對商戶的審核,從源頭上減少食品安全隱患。要求平臺先行賠付,對消費者也是利好消息,這與最近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一致。

    專門增加條款 強化嬰幼兒食品監管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發生後,各類“洋奶粉”蜂擁進入國內消費市場。然而,這些“洋奶粉”的質量卻參差不齊。上海奶業協會副秘書長曹明是説,中國市場上的“真假洋奶粉”存在貼牌、分裝、造假等問題。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我國過去對進口奶粉的管理相對寬鬆。一些不法企業從新西蘭等國家進口大包裝乳粉到國內分裝,其間可能出現原料調包、摻劣摻假、生産條件不過關等問題,影響奶粉質量。

    為強化對嬰幼兒配方食品的監管,送審稿專門新增條款,規定“國家對嬰幼兒配方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食品生産企業生産嬰幼兒配方食品應當將生産原料、産品配方及標簽等向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不得以委託、貼牌、分裝方式生産嬰幼兒配方食品。”

    同時根據送審稿規定,如以委託、貼牌、分裝方式生産嬰幼兒配方食品,將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等;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並由公安機關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禁進口大包裝嬰幼兒配方食品到國內分裝出售,將堵住類似美素麗兒用國外過期奶粉換新裝出售等不良事件的再發生。”曹明是説,隨著委託、貼牌、分裝行為被制止,檢驗檢疫要求提高,“假洋奶粉”橫行的亂象有望終結。

    加重處罰 違法違規獲刑者或將終身禁入

    食品安全違法成本較低,一直被認為是我國食品安全違法問題層出不窮的重要原因。“眾多食品安全問題的背後,最直接的就是經濟利益,違法可能性及其成本間存在反比例關係。”江蘇聖典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嚴國亞説。

    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是此次送審稿的主要內容之一。根據送審稿規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産經營管理工作;在財産罰方面,將非法添加等嚴重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罰款額度由原法中五至十倍罰款提高到十五至三十倍。

    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金泰廙指出,“終身禁入”在一些地方的食品安全法規已有所體現,全國立法擬“禁入”是一大進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一些惡性食品安全事件的始作俑者“換馬甲重來”。

    對於罰款比例的提高和最低賠償額,北京德和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張興寬認為,這增加對企業從事不法行為的震懾,但“效果仍有待強化”,同時消費者要想獲得賠償,還要注意保留購物小票等證據。

    “加重處罰可能成為今後系列法律的一種重要趨勢,相對而言,國外對於食品、化粧品、保健品等涉及人身侵害的立法,通常也比較嚴格,懲罰較重。”嚴國亞説。

    強制企業保險 為食品加上一把“安全鎖”

    送審稿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制度。食品生産經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投保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

    據調查統計,我國現有食品生産加工企業40多萬家,絕大多數都是中小企業,此外,還有不計其數的食品門店、作坊及小攤販。由於食品行業鏈條比較長,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加工能力較薄弱,其上遊種植、養殖環節及下游的物流運輸、市場環節都存在安全風險。

    業內專家表示,即使再嚴格把控,食品廠商的經營風險和經營事故並非能絕對避免。西北大學法學院張煒達博士認為,推行強制性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既可以為食品廠商加一把安全鎖,保障消費者在發生事故時能夠得到應有賠償,並通過投保來分散食品企業的經營風險,還可以減輕政府的財政壓力,維護社會穩定。

    不過,食品強制保險並不是萬能藥。湖北周黑鴨食品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郝立曉表示,食品強制險實際操作起來很有難度,中小企業以及個體經營戶是食品行業的主體,發生安全事故的幾率也最大,但這一部分企業由於生産成本低、手續不齊全、經營場所不固定等原因,完全納入保險很難。

    “食品行業的監管,最好的辦法應該問消費者需要什麼,而不是想著補救措施。食品強制保險就像汽車的安全氣囊,它是必須的,但大家都不希望用上。”郝立曉説。(記者周婷玉、陳剛、周蕊、徐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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