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濟南11月4日電(記者 陳灝)山東省環境保護廳、交通運輸廳、財政廳等部門4日下午聯合宣佈,從2013年12月1日起,山東省設區市城市建成區禁行“黃標車”。到2015年底,淘汰全部“黃標車”及老舊車116萬輛。
“黃標車”是指經環保檢驗合格、但是低於國家第一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低於國家第三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柴油車。“由於製造時間較早、製造標準較低,‘黃標車’排氣污染較重。”山東省環保廳副廳長謝鋒説,“根據環保部的統計數據,僅佔汽車保有量16.4%的‘黃標車’,排放了佔汽車排放總量63.7%的氮氧化物、86.6%的顆粒物和55.9%的一氧化碳。”他認為,淘汰“黃標車”,將有助於減少大氣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
截至今年6月底,山東省共有汽車1195萬輛,其中“黃標車”約有116萬輛。根據山東省淘汰“黃標車”的時間表,今年12月1日起,山東省設區市的城市建成區將禁行“黃標車”;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對“黃標車”提前淘汰進行補貼,引導“黃標車”提前淘汰;到2015年底,淘汰全部“黃標車”及老舊車116萬輛。
山東省財政廳副廳長文新三介紹,對於提前淘汰的“黃標車”,山東省將區分車型和使用年限給予差別化補貼,補貼標準最高的可達1.8萬元/輛,最低為0.2萬元/輛。為鼓勵“黃標車”早淘汰、快淘汰,山東省還提出,對於在今年年底前提前淘汰的“黃標車”,補貼標準按基礎標準的110%執行,淘汰越晚,補貼越低,最低的只有原標準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