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6日電(記者 楊毅沉)記者6日從北京市交通委獲悉,按照北京市政府發佈的《北京市2013-2017年機動車排放污染控制工作方案》任務分解表要求,2014年至2017年,北京市每年小客車新增指標額度將由目前的24萬輛縮減至15萬輛,但具體實施辦法仍在研究中。
為落實《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中有關“到2017年底機動車保有量控制在600萬輛以內”的目標要求,2014年至2017年北京的小客車增量將控制在60萬輛以內。截至2013年10月底,北京機動車保有量為539.8萬輛。
根據上述工作方案,新能源小客車搖號配比將逐年上升。在60萬輛總的增量指標中,普通指標為43萬輛,新能源指標為17萬輛,從2014年至2017年,每年新能源車的指標將分別有2萬輛、3萬輛、6萬輛和6萬輛,這也意味著在2016年和2017年,新能源車將佔到當年搖號指標額度的40%。
針對購車搖號是否要與停車泊位證明挂鉤以增加搖號資格審核條件等問題,北京市交通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購車搖號政策調整的具體實施辦法仍在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