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高立、韓潔)財政部8日消息稱,為激勵縣域金融機構加大涉農貸款投放,中央財政近日撥付2012年度縣域金融機構涉農增量獎勵資金20.90億元,對符合條件的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超過15%的部分給予2%獎勵,惠及18個試點省區3307家金融機構。
據財政部金融司有關負責人介紹,2009年以來,中央財政穩步擴大試點範圍,試點地區由5省1縣逐步擴大至18省區(包括13個糧食主産區和5個西部省區),並不斷加大涉農增量獎勵資金投放力度,5年累計下達獎勵資金共計89.06億元,累計惠及1.31萬家次金融機構,有效引導和帶動了金融和社會資本支持農村金融發展。
2009年至2012年,全國涉農貸款餘額分別為9.1萬億元、11.8萬億元、14.6萬億元和17.6萬億元,分別同比增長32%、29%、24%和21%,涉農貸款餘額佔各項貸款餘額之比分別為21%、23%、25%、26%。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試點地區符合條件的縣域金融機構,可按相關程序申請獎勵資金。獎勵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按比例分擔,東、中、西部地區的中央地方財政分擔比例分別為3:7、5:5和7:3,中、西部地區得到了重點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