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5日電(記者 齊中熙、劉羊旸)中國各級政府的政績考核今後將不能再唯“GDP”論英雄。15日公佈的《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
“在考慮如何實現經濟增長的同時,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包括環境、生態、安全生産甚至新增債務等指標,任何以犧牲環境、人民健康等為代價創造的‘GDP’,再不能成為官員升遷的‘墊腳石’。”G20與新興國家發展戰略研究中心主任、經濟學家張其佐表示。
國內生産總值(GDP)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總量指標。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保持快速增長,年均經濟增速高達9.8%。經濟總量連上新臺階,綜合國力大幅躍升,人民生活不斷改善。
“然而,在經濟高速發展的同時,一些地方過度重視‘GDP’數據,有的不惜以破壞環境為代價,甚至造假,這樣的‘GDP’毫無意義,也不可持續。”張其佐説。
決定明確指出,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産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産、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
張其佐表示,中央此次明確在增長導向上“糾偏”,特別是加大了除GDP增長以外,經濟、社會、環境保護、人民生活等綜合發展的考核指標權重,這一新的“指揮棒”將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影響巨大。
“評價地方的發展成果、考慮幹部的政績升遷,再不能將GDP作為唯一標準。要既看當前,又著眼長遠,真正實現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環境保護、民生改善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他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