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記者 陳煒偉)近年來,消費品安全事件時有發生,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為保障消費品安全和消費者人身健康安全,國家質檢總局18日啟動消費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將力爭在2015年年底前形成送審稿。
這是記者從質檢總局18日召開的消費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啟動會上了解到的。
國家質檢總局副局長梅克保在會上介紹説,消費品是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的特殊産品。到目前為止,我國還沒有一部完整的消費品安全法律。開展消費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就是要從制度設計上強化對消費品安全的監管,減少和防止消費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維護消費者的切身利益。此外,制定專門的消費品安全法規制度,是美國、歐盟、加拿大等發達國家或地區的通行做法。
他説,這次立法研究,要注意處理好與現行的産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的關係,消費品安全法不是要打破現有的法律框架,而是要與其他法律法規相互銜接,不能重復,更不能衝突。同時,既要吸納國際通行做法,也要考慮我國企業的實際狀況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制定出適合我國國情的消費品安全監管制度。
消費品安全法立法研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中國標準化研究院副院長湯萬金説,消費品安全法在立法內容上要抓住三個方面:一是責任主體方面,既要包括市場主體,如消費品生産、銷售、儲運企業等主體的範圍和責任,還要包括監管主體的範圍和責任;二是在歸責原則和損失賠償方面,要明確各類消費品安全事故適用的歸責原則,並在確定的歸責原則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損失賠償的適用依據和標準;三是在行政監管方面,要進一步對監管部門的職責明確界定,建立消費品傷害監測、風險監測和評估、風險預警和召回、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置等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