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8日電 國家統計局網站18日發佈消息,國家統計局已制定了修訂《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02)》的初步計劃和框架,擬在2014年底或2015年初形成《中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2014)》最終文本,並按程序對外公佈。
國家統計局副局長許憲春介紹説,根據國民經濟核算新的國際標準(國民賬戶體系2008,簡稱2008年SNA)的變化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國家統計局擬在以下一些方面進行對原有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進行重點修訂:
——將研究與開發支出計入國內生産總值(GDP)。近年來,我國研究與開發支出數量增加很多,研究與開發活動對經濟發展的作用越來越大,其資本屬性也越來越明顯,因此有必要依據2008年SNA,將研究與開發支出作為固定資本形成計入GDP。
——改進城鎮居民自有住房服務價值核算方法。近年來,隨著我國房地産市場的快速發展,房屋租賃市場逐步成熟,有必要採用目前國際上廣泛使用的市場租金法測算城鎮居民自有住房服務價值。
——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入計入財産收入。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入已成為我國農民收入重要的組成部分,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收入計入財産收入,將增加農村居民的財産收入,提高財産性收入佔居民收入的比重。
——將僱員股票期權計入勞動者報酬。目前,僱員股票期權制度正被我國越來越多的企業所接受和實施,因此有必要按照2008年SNA的建議,將僱員股票期權計入勞動者報酬。目前,我國政府統計制度中還沒有包括僱員股票期權統計指標,今後應增加相應統計指標。
許憲春説,採用新的核算方法計算出來的GDP等重要指標數據,以及這些指標修訂後的歷史數據,擬於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之後按程序對外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