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電(記者劉羊旸)記者20日從國家林業局獲悉,即將於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國家林業局關於切實加強和嚴格規範樹木採挖移植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城鄉綠化一體化的要求,做好科學規劃,堅持以苗木綠化為主,以大苗栽植替代大樹移植,切實減少城鄉綠化對樹木移植的依賴。
國家林業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受片面追求快速綠化效果和經濟利益驅動的影響,一些地方出現大量採挖移植大樹導致破壞植被、毀壞林地等現象,不僅造成樹木原生地自然生態和景觀嚴重破壞,而且在移植過程中由於樹木根係、枝幹嚴重受損,加上長途運輸等原因,樹木移植成活率和保存率均難以保證,造成森林資源的嚴重損失和浪費。
通知要求,城鄉綠化不得採挖移植古樹名木、原生地天然生長的珍貴樹木和具有重要經濟、科研、文化價值的瀕危、稀有樹木。採挖樹木必須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胸徑5厘米以上的樹木必須納入採伐限額管理;運輸採挖的樹木,必須辦理木材運輸證。假植的樹木再次採挖的,必須提供合法來源證明。農村居民採挖房前屋後個人所有的零星樹木不需報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審批,但古樹名木、天然生長的珍貴樹木和瀕危、稀有樹木除外。
根據通知,採挖樹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護好採挖林地上的其他樹木,防止破壞周邊植被。採挖後要及時回填土壤,防止水土流失,把對原生地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對未經批准擅自採挖、運輸樹木的,要依法查處;對違規批准採挖移植樹木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