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度空前的“全面改革六十條”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談五大改革熱點問題
新華社北京11月20日電(新華社記者韓潔)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引發中外媒體高度關注。為此,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從即日起邀請中央部門有關負責人舉行系列吹風會,深入解讀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及《決定》的有關內容。
20日,在首場吹風會上,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楊偉民將《決定》形象地稱為“全面改革六十條”,並指出這份2萬多字的《決定》釋放的改革力度空前,16個部分中有15部分是改革的領域,60條中55條是重大改革任務,可謂“句句是改革,字字有力度”。
一個多小時的吹風會上,楊偉民圍繞《決定》中的改革新提法,就地方政府債務、農村土地流轉、國有企業改革、推進人的城鎮化、延長退休年齡等社會關注的改革熱點問題,回答了中外記者的提問。
組合拳化解地方債風險 亟待修法推“隱性”債務變“顯性”
針對中外媒體關注的中國地方債風險問題,楊偉民説,《決定》不同部分的系列改革舉措將會組合發力,這些措施落實下去,將會緩解或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隱患。
舉措之一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部分提到的“完善地方稅體系”舉措。“這既是完善稅制的一個目標任務,也有利於防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他指出,如果地方有了自己的主體稅,解決區域性公共服務、完成本地區負責的事權就有了基本的資金保障。
舉措之二是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部分提到的“允許地方政府通過發債等多種方式拓寬城市建設融資渠道”。當前地方政府更多通過“賣地”融資、貸款,要增加融資渠道,允許地方政府發行債,必須在完善和修訂相關財稅法的基礎上,通過公開透明方式把過去的隱性債務變成顯性債務。
舉措之三是“研究建立城市基礎設施、住宅政策性金融機構”。這意味著要成立新的金融機構,這一金融機構將主要針對城市基礎設施和住宅,一定程度會緩解城市建設資金壓力。
舉措之四是“允許社會資本通過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城市基礎設施投資和運營。”這需要制定非公有制企業進入特許經營領域的具體辦法。當前很多領域必須通過政府特許經營方式讓其他資本進入。地方政府債務較多,一個原因就是政府承擔的事情太多、負擔太重,讓民間資本、社會資本進入,等於給政府減壓。
舉措之五是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部分提到的“推廣政府購買服務”。目前這一舉措正在推進中,也會減輕地方政府債務壓力。
堅守三大原則 農村土地流轉不能一哄而上
針對備受關注的農村土地流轉問題,楊偉民指出,農村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方式改革至今,有一些實踐證明是成熟的,需要堅持下去,如家庭聯産承包經營責任制。對此,《決定》明確提出,要“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雖然我們也提出通過土地流轉鼓勵其他經營方式的發展,但這個基礎是不能取代的。
當前還要堅持“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在農地改革方面,從《決定》的內容看,凸顯了必須堅持的三個原則:一是守住底線的原則。包括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不搞私有化;堅持18億畝耕地紅線,堅持用途管制,防止在流轉過程中把農地都變成建設用地。二是問題導向原則。發現什麼問題解決什麼問題。三是試點先行原則。農村土地改革需要統籌研究、統籌考慮,不能一哄而上,搞颳風。
此外,《決定》中對三類不同性質的土地,改革方向和重點是不一樣的。
第一類是關於承包地經營權,明確要在堅持保護耕地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
第二類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明確“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
第三類是農村宅基地,明確可“選擇若干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擔保、轉讓”。
《決定》提出“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利”。必須弄清農民的財産是什麼,土地和房子是最主要的。之所以強調推進農村宅基地流轉要“慎重穩妥”,是因為農民就這麼一處房子,如果經營失敗、抵押擔保出現問題,農民住到哪去?所以要探索一系列辦法創新性地推進改革,既要有利於農村建設用地的流轉,滿足城鎮化過程中對土地的強烈需求,也要保障農民的基本生活權不受到侵犯,改革不能讓農民流離失所。
“十條措施”掀國企改革第二波高潮
楊偉民説,儘管我國國企改革取得明顯進展,但依然存在國有資本“一股獨大”、多腿經營導致部分國企負債率過高、壟斷部分行業擠壓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空間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決定》提出十條有針對性的改革舉措,具體包括:
一、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等交叉持股。
二、完善國有資本管理體制,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産監管。這與十年前我們提出的管人管事管資産、三個管理相統一原則不同。
三、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組建若干國有資本運營公司、國有資本投資公司,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四、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會保障基金。
五、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提高國有資本收益上交公共財政的比例,2020年提到30%。
六、準確界定不同國有企業功能。這意味著今後對國企改革要分類推進。如對第一類公益性行業企業,國有資本要加大投入,重點投向公共服務領域,體現國有資本服務國家的戰略目標;對第二類自然壟斷性行業企業,要實行以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政府監管為主要內容的改革,並根據不同行業特點實行網絡和運營分開,放開競爭性業務。同時進一步破除行政壟斷。
七、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應增加市場化選聘國企管理人員的比例。
八、深化企業內部改革。
九、強化國有企業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全民的資産投資若出現大問題,要進行責任追究,並探索推進國有企業財務預算等重大信息公開。《決定》強調“國有企業屬於全民所有”,這句話有很深刻的含義,既然國有企業是全民所有,就帶來收益上交、重大信息公開等問題,確保更多投向公共服務。
十、合理確定並嚴格規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薪酬水平、職務待遇、職務消費、業務消費。
當前,我們的改革已進入以調整利益格局為內容的改革攻堅期、深水區,改革勢必面臨利益集團的阻礙。但我相信,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推進下,我們會平衡各方面利益關係,統籌推進改革。通過這十條措施的推行,國有企業將迎來第二輪改革的高潮。
推進人的城鎮化 剝離戶籍背後依附的特權
推進城鎮化背景下,如何保證人的城鎮化順利推進?楊偉民説,《決定》站在城鄉統籌的高度來看待農民和農村問題。
推進人的城鎮化,一個很重要方面是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這是改革總的方向。具體措施包括要創新人口管理,加快戶籍制度改革。
戶籍制度本身很好改,關鍵是戶籍背後依附的那些制度、服務、權利不一樣,加大改革難度。不光城鄉之間不一樣,區域之間也不一樣,涉及整個區域之間的問題。所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要堅持自願、分類、因地制宜等原則,不同的城市採取不同的辦法。同時要穩步推進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對常住人口的全覆蓋,但這需要一個過程。
退休政策調整應漸進式推進
在回答記者關於“延長退休年齡”等外界關注問題時,楊偉民指出,我國人口結構的變化決定了這是發展的大勢。
從去年開始,我國勞動力總量已進入凈減少。按照國家統計局數據,去年勞動力總量、勞動年齡人口減少了345萬。我國老齡化程度也逐步強化,從上世紀八十年代實行比較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以後,我國面臨的是老齡人口比例增長較快,而且現在婦女總和生育率已經降到很低的程度,這兩者是相關聯的。在這種大勢的條件下,人口政策和退休政策的調整是必然的。
但具體在什麼時點、用什麼方法調整政策,《決定》提出要研究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這就意味著調整應是一年、幾年逐步提高,比如退休延長幾個月等方式,而不是“斷崖式”的調整,一下子發生很大變化,這也是國外很多國家共同的成熟經驗。